“文盲?”回到自己的院子,沈娴语立刻就坐到梳妆台前,拿起镜子看着里面一看就十分聪明伶俐的脸,哀嚎道:“没天理啊,我这么聪明的人竟然不识字!”
好似完全忘记了她穿越后的摆烂生涯,除了在让自己生活更舒适这方面动过脑筋,其他的时候都在享受。
四个同样不识字的丫鬟跟着点头,她们看着也是和小姐一样的聪明。
能怎么办?
学呗!
呜呜。
为了男神!
她真的很辛苦。
比她更辛苦的是沈沐轩,因为他爹竟然将给二妹妹找先生的事情交给他,一开始他就想到不容易,却还是低估了此时的难度。
他的启蒙先生是这么回答他的,“沐轩,我知道小时候对你有些严格,可那也是为了你好,你为什么要如此害我?”
听这话肯定是不成的。
再去寻其他的吧。
可无论他怎么说自家妹妹的病已经好了,哪怕许诺给几倍的银子,一个个依旧白着脸摇头,就一个意思,钱在重要也比不上命,他们不想被吸干血而死。
最后没有办法,他一狠心,决定亲自上阵,顺便拉上自家的弟弟妹妹。
“爹可以作证,二妹妹的病确实是好了,我第一天,大妹妹第二天,三妹妹三天,以此类推,二妹妹已经够可怜了,我们这些做兄弟姐妹的就更加不能抛弃她,教她识字启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可以和二妹妹多培养感情,你们没有意见吧?”沈沐轩直接用感情绑架,并且在老夫人,亲爹和长辈们面前说出来。
弟弟妹妹们:“……。”
话都这么说了,他们能拒绝吗?
沈庭松看了一眼自己儿子,他都把自己搭进去了,还能说什么呢?
第二天,沈沐轩完成了自己所有的事情后,站在小院子前,看着上面野草两个字,嗯,很熟悉,明显是王太医的笔迹,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灿烂的油菜花,不奇怪,再看已经做好准备,脑门上缠着一根白布条,心有片刻停止跳动,如果不是白布条正中间画了一个红色的拳头,他都要以为对方是在戴孝,作为他的亲大哥,真不喜欢她这副装扮。
沈娴语已经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