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翎知道要想带着余氏走的话,就必须能有说服她的理由,余氏和她傻儿子对原主都有救命之恩,所以她不可能在逃难的时候舍掉余氏置之不理。

先前还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不过今天连瑾来了,算是给她瞌睡送枕头的。

苏翎从腰间拿出一块暖玉玉佩,上面串着的穗子鲜亮丝滑,是上好的丝绸制成,余氏做惯了针线活,尤其还会在集市上的店里接些针线活回来补贴家用,怎么看不出光是这穗子就值十几两银子,加上这温润到几乎在他们家昏暗的土房里都能散发出亮光的暖玉,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余氏眼睛都看直了:“这……这……”这是只有滔天富贵家的公子小姐才能戴得起的暖玉啊,怎么可能在苏翎的手里呢?

要说是苏翎的,余氏肯定不相信。当初苏翎流落至此,饿的就差一口气了,瘦骨嶙峋,身上都快衣不蔽体,她买下了苏翎之后还是亲手给苏翎洗澡更衣的,身上有没有佩戴之物她最是清楚不过。

再者余氏虽然是农家老妇,却也绝对不傻,饿到那种程度,在这之前肯定是有多少银子都会花了去买吃食,人不能揣着银子活活饿死。

所以这玉佩一定不是苏翎的,既然不是她的,她怎么会有呢?

“这玉佩不是我的。”苏翎言简意赅的说。

余氏肯定点头:“这肯定不是你的,那是谁的?”

有了引子,那逃难的事就更好解释了。

苏翎回答:“是连大将军之子连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