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小镇上的干部,亦是过着清贫的生活。
部队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几十年后的待遇肯定是要差许多,毕竟国力差距摆在这里。
“小夏,你去赶集回来啊?又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啊。”
王华华从院子里看到陆夏提了一堆东西回来,不管看多少次都忍不住惊叹。
陆夏这日子过得也太好了,自从他们来了之后,每天晚饭的时候都能闻到霸道的香味。
难怪严以钧这样优秀的年轻人会喜欢陆夏,不仅能挣钱,家里的活还干得这么利索。
孩子也教得特别好,陆满满不仅长得漂亮还非常乖巧有礼貌,小小年纪就会乐器、背诗、算术等等。
而且陆满满竟然还会说英语!
这人比人气死人,看看她的孩子,一个比一个不省心,那考试成绩能把人给活活气死。
可她又没文化,孩子爸每天忙得不见人影,想上心也没法子。
陆夏朝着她笑道:“家里一个比一个能吃,平常小镇又没什么东西卖的,趁着赶集的时候多买一点。”
小镇并不大,一条街就基本走完了。
平常只有供销社卖肉啊菜的,种类还少,很多还需要票。
但是到了赶集的时候,各个地方的农民都会涌入小镇,小摊贩也会出来摆摊,非常的热闹。
赶集日每五天一次,陆夏一到这个时候,就带着陆海霞大买特买。
严以钧往往在这个时候是最忙碌的,因此不能指望他。
这里农产品价格都比较低,比省城便宜不少,这里又盛产水果,什么桃子、葡萄、香蕉等等,陆夏每天吃水果都快吃饱了,还不花什么钱。
不过这里的工业品就要比外头贵,可陆夏又不会在这里买那些东西,因此觉得这里的物价非常感人。
“小严真是有福了。”
陆夏笑笑没接话,转移话题道:
“嫂子,我今天要做炸薯条,一会你家两个孩子回来,记得让他们过来玩。”
陆夏现在很清闲,时不时就搞一些花样。
王华华给了陆夏很多土豆,陆夏就想着用来制作炸薯条。
如今她的炸薯条技术非常好,平常她有空就会做给孩子们吃。
不过她太忙了,一年也没几回。
现在趁着空闲,也就做给大家吃着玩。
“炸薯条?是炸红薯条吗?”
“不是,是炸您送的土豆,然后蘸着番茄酱吃。这玩意是洋快餐里的小食,孩子们都很喜欢。向红和向军应该都没吃过吧,一会过来尝尝鲜。”
“洋快餐?你还会做外国人的食物啊?”
王华华惊讶极了,不过想到陆夏还会说流利的英语,又感觉不奇怪了。
“我做的这个并不难,就是吃个乐子。”
如今留着白胡子的老爷爷快餐已经在京城开张了,现在已经成为京城最被追捧的餐厅,开业那天人山人海。
很多国人尤其是小孩子,对炸薯条的接受度非常的高,陆夏做了几次,就没有孩子不喜欢的,大人们基本也都能接受。
现在属于缺油水的年代,油炸食品有先天性优势。
若是平时,王华华肯定不敢应。
陆夏家里吃得那么好,让孩子过去不是占人便宜吗。
虽然陆夏有钱,可王华华也做不来那厚脸皮的事,这会教坏孩子。
他们家老刘还是严以钧的上级领导,她要是这么做就太丢人了。
不管放在哪里,饭点去别人家都是被人瞧不上的。
可炸薯条就不一样了,虽然一听就费油,可土豆又不值钱而且还是从她家拿的,也就很爽快的答应了。
陆海霞之前就一直帮陆夏做准备工作,因此驾轻就熟,两人配合得非常好,动作也极为迅速。
刘向军和刘向红一回家,就听自己老娘让他们去隔壁吃好吃的。
两个孩子很是诧异。
“妈,您今天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
之前陆夏做什么好吃的,也经常叫上两姐弟,可王华华全都给拒绝了。
陆夏还经常送过来,王华华每次推了半天才收下,还不忘回礼。
这次竟然主动让他们去隔壁,都非常地意外。
王华华没好气点了点两姐弟的脑袋,“你们陆姨都叫了好几回了,老是拒绝也不大好,过去玩玩吧。对了,我今天刚摘了一些玉米,你们一会带过去。”
“行嘞!”
姐弟俩正准备出门,另一边的陆夏听到这边的动静,就已经在隔壁叫上了。
“向军,向红,你们赶紧过来,炸薯条已经做好了,这东西炸好就得立马吃,否则软了味道就不好了。嫂子,你也一块过来玩,一个人留在家里也没意思,过来说说话。”
王华华也没拒绝,痛快地带着两个孩子一块过去。
“赶紧去洗个手,这东西得用手抓着吃。”
陆夏看到他们进了院子,在厨房窗户那朝外招呼着。
陆满满带着黑锋,熟稔地拉着刘向红的手:“姐姐,妈妈做的炸薯条可好吃了!”
“是吗?你妈妈好厉害。”
刘向红现在是个初中生,很喜欢陆满满。
现在黑锋来了,她更喜欢跟陆满满一块玩了。
王华华走进厨房想帮忙,陆夏也没客气指挥她将装好盘的薯条番茄酱带到院子里。
院子摆着一张小桌子,平常陆夏更喜欢在屋外面。
他们家是边套,旁边有一棵大树,只要在树荫下,就会凉爽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