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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雾拍拍他的脑袋,从他身后拿出一件黑色的衬衫,“穿这件吧。”

“行行行。”陆庆平常很少穿黑色衬衫,因为他本身就有点黑,所以他坚信自己穿黑色的衬衫会显得自己更黑。不过既然是林时雾挑的,他倒可以勉为其难的穿一穿。

林时雾特别喜欢看他穿黑色的衣服。可能是因为陆庆平时实在是不常穿深色,所以偶尔几次见到时都会觉得很新鲜。而且他觉得陆庆穿白色衬衣黑色西装时,总想把自己往成熟男人的身份上靠,可他在自己眼里明明还是个小朋友呢。穿黑色的衣服会有一种很桀骜,很不可一世的感觉。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陆庆就像一把藏在刀鞘里的匕首。即使还没出鞘,似乎也难掩其锋芒。如今他有意打磨自己,让自己变得不再那么伤人。这固然不错,可林时雾还是很怀念他第一次见到陆庆时的样子。

陆庆慌忙赶到公司,助理见他终于来了松一大口气。连忙把积压的工作和明日的安排一股脑的报告给他听。他一偏头,助理见到他脖子上的红痕,暧昧又了然的笑了笑。

等陆庆好不容易理清了一点思绪,公司只剩他的办公室还亮着灯了。

他见助理在隔壁收拾东西准备下班,忽然过来敲了敲他的办公室门,“总裁,有人在那里等你。”

“谁?”

“一位先生,说是您的朋友。”

陆庆合上笔走出去一看,竟然是林时雾。

“你怎么来了?”

“看你好久不回来,给你送饭。”

助理从来没见过这人,好奇的望了他两眼。陆庆带人进去,完全没有要介绍的意思。助理觉得这可能是他们总裁的朋友,也没多想就回家了。

林时雾来他公司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办公室也是除了刚装修的那次来过。所以他还挺新鲜的。

“你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