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别胜新婚,陆景策出差一个星期,回来的当晚精力很好地要了沈雁笙大半夜,这还不算,一大早非要将她吻醒,要她清醒着又做了一场。
沈雁笙哪有陆景策体力好,结束的时候只觉得浑身累得快要散架,眼睛一闭上没两秒钟就睡着了。
醒来已经是下午,卧室里窗帘紧闭,外面的阳光透不进来,令沈雁笙一度以为已经天黑了。
她从床上爬起来,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看到时间显示下午三点的时候,不由得松了口气。
要是让人知道,她因为那种事昏昏沉沉睡了一天,她脸往哪里搁。
好在睡了大半天,她精力也差不多恢复了,去浴室洗了个澡,换了衣服就下楼去。
等到了楼下,就看到陆景策神清气爽地坐在沙发上看资料,看到她下楼,还好意思笑她,说:“睡醒了?”
沈雁笙没好气,哼了一声,表示回应。
陆景策笑,说:“过来。”
“你让我过来我就过来?”沈雁笙没有发现,她如今也不知不觉染上点恃宠而骄的脾气,完全忘记她和陆景策之间,并不是正常的恋爱关系。
陆景策笑道:“我是让你过来吃东西,不是爱吃甜品吗,厨房熬了红枣银耳羹。”
陆景策不说还好,一说,沈雁笙才感觉到饿了。毕竟那种事情也是很耗费体力的。
她在茶几前的小凳子上坐下,看到陆景策拿勺子给她盛银耳羹,心里隐隐有一些甜蜜。无意识地撑了下腰,说:“好累。”
陆景策抬眼看她,眼里带了几分笑,说:“昨晚到底是谁出力?你还累?”
沈雁笙脸一红,下意识回头看,幸好这个时候佣人们都不在,她有点不好意思,踢了陆景策一脚,“你闭嘴啊。”
陆景策笑,把盛好的银耳羹放到她面前,逗她说:“胆子越来越大,敢叫我闭嘴了?”
沈雁笙抬头看他一眼,抿唇不吭声了。
陆景策抬手捏捏她脸蛋,说:“又在想什么?我逗你的。你不高兴,我不逗你就是。”
沈雁笙时常会觉得,陆景策其实很惯着她。虽然她是他养在家里的金丝雀,但他其实一直对她很好,从来没有强迫过她,就算是在床上,也很照顾她的身体感受。
她低头喝银耳羹,一时间脑子有点混乱。当初跟陆景策的时候,明明想好绝对不要对他动心,可是朝夕相处才知道,人的心哪有那么容易控制。
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想不沦陷都不可能。
沈雁笙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沦陷下去,她不知道陆景策会喜欢她多久,也许三五个月就会开始厌倦她,她现在泥足深陷,到时候岂不是太可悲?
八月份初的时候,她做了一个决定——她不准备找工作了,打算自己开一间店。
她做的这个决定也没有告诉陆景策,做好计划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铺面。
她想开一间小规模的工作室,日常只卖自己设计的衣服,且不打算走大众路线,她打算做小众品牌,吸引固定客户。
做好前期预算以后,她就出门去找铺面,但是一连看了一个星期都没有看到合适的,不是位置太偏,就是租金太贵。
她手里的存款不多,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打算租太湖路那间临街商铺。
就在她准备定下来的前一天,正好琬琬找她吃饭,说到她打算开店的事,琬琬一听她打算把工作室租在太湖路,就十分不赞同,说:“这年头做生意,酒香也怕巷子深,虽然太湖路那边也有个商圈,但人流量和洋槐路完全没得比。”
沈雁笙道:“我当然知道洋槐路好,整个北城的商业中心都在那里,但是洋槐路寸土寸金也不是吹出来的,我哪里租得起那里的铺子。”
周琬盈道:“你租不起,陆景策租得起呀。”
“别。”沈雁笙连忙说:“这件事你千万别告诉陆景策,我不想让他知道。”
“为什么?”周琬盈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