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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的主人实在,面条满满一大碗,肉馍也有沅昭的脸那么大,里面夹了喷香的肉馅。

孙平安吃得舌头都捋不直了。来参军前,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是阿娘蒸的蛋羹。来参军后,前几天那顿烤肉已经代替了蛋羹的位置,没想到现在又有了新的竞争对手。

面条好吃,面汤好喝,肉馍更好吃!

囫囵一顿下肚,孙平安有些不好意思地擦嘴,“三哥,等发了军饷,我也请你吃一顿!”他们这顿一共花了十八文钱,初进军营的小兵每个月的饷银有八百文。

剩下的钱他要攒起来,攒到十两……不,五两,就托商队寄回家。

“这个啊……”沅昭沉吟,这孩子有这个心是好的,但她不缺那顿饭是一个,另外据她所知营里的饷银一时半会儿是发不下来的。

“会针线吗?帮三哥缝几双袜子。”沅昭道。

孙平安还真会,他当即就点头应下,迫不及待像是还有人跟他抢一样。

沅昭又带着孙平安接着买买买,布匹、成衣、棉花、糕点、蜜饯……

她倒是想买棉被和褥子,但这时候不管平头百姓还是高门大户都是自己缝制被褥,沅昭只好分开买了棉布和棉花,到时候和平安一起缝。

还有几兜药材、制药用的药杵、画符用的朱砂黄纸……

有用的没用的沅昭挑着都买了下来,反正现在手里有钱。

买来的东西被放进两个背筐里,沅昭一个平安一个。眼看到了集合的时间,沅昭又去街边的小摊上买了十多个肉包子肉馍,塞进平安身后已经冒了尖的筐里,打算回去当夜宵。

跟沅昭有一个想法的还有贺兰昭,他也抱了一兜东西,见到沅昭和平安两人连忙打开布包招呼她们:“陆三,平安,我买了不少点心你们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