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钟杳不带着他,林竹矫健地跳起来换了衣服,飞快洗漱妥当,带着新鲜的水汽一头撞回钟杳身前。

钟杳一笑,替他细致擦净了脸上的水珠,在额间亲了一口:“走吧,最厉害的小朋友。”

终于听到这个称呼被从钟杳口中真真切切地叫出来,林竹胸口悄然烫了烫,用力点头,握紧了钟杳的手。

……

三天的时间,两个人绕遍了纽约市内的所有教堂。

林竹最后做主,跳过无数官方推荐选择,挑中了一处不算太起眼的小教堂。

红砖的教堂,纯白穹顶,安安静静地落在林荫道的尽头,虽然被萧瑟冬意裹着,却还有常青的松树冬青,偶尔还能见到几只吃得胖乎乎的松鼠在枯败落叶间追逐纵跃。

看到林竹定下教堂的照片,钟杳还有点儿惊讶,迎上经纪人的视线,却只是笑着摇了摇头,一块儿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林竹不知道,他曾经来过这座教堂。

还来过不止一次。

钟杳不信教,也并不指望会有神在自己的低谷里伸手拉上一把。只是一度很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一坐,看看被一阵风惊飞的鸽子,看看临近黄昏匆匆赶着回家的人群。

他曾经很多次走过这条林荫路,喂过那些不怕人的松鼠。在握着经纪人的手,教他把一把松子撒进草地的时候,钟杳忽然开始隐约相信林竹曾经和他提过的命运。

如果他们一直没能遇到,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会在这间教堂外偶然碰面。

一个忙着给松鼠的冬天贮粮,一个专心给过往的鸽群加餐。

然后一不小心,就成了一辈子的爱人。

钟杳签好字,看着两个人并排在一块儿的名字,握着林竹的手,低下头细致亲吻。

第一次,他开始相信有些事的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