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承喜换了一身单薄利落的戎装,标枪似的站在人群里,也看不出他是否还瘸。一双眼睛陷在帽檐阴影中,他在早春的寒天中呼出白色雾气,雾气之中,目光明亮。
视线瞬间交错而过,霍相贞面无表情的转向前方,大步流星的走出了一大氅的风。而在紧随其上的卫士队中,白摩尼的声音响了起来,清朗而又狡黠:“大哥,你把他给我吧!他是个好人,肯定不会耍嘴皮子骗人!”
霍相贞头也不回的抬起了一只手,是个不置可否的手势。黑色大氅最后一闪,他一言不发的进了公署大门。
白摩尼留在了院中。一转身面对了军需处的方向,他抬起带着皮手套的手,逗狗似的对着顾承喜一勾手指头:“过来过来,今天给你放个好差事!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看不出来啊,你打扮起来也像个人似的!”
第14章 一心向学
白摩尼在英租界内的一家小馆子里坐住了,翻开了侍者送到他面前的皮面大菜单。顾承喜在他对面正襟危坐,双手扶着膝盖,仿佛是随时预备着起身。
他心里也的确是预备着的,跟着白摩尼逛了一上午的百货公司和洋行,他被对方支使得滴溜乱转,怎么转都是不对劲,都是没眼色,都是乡巴佬,他出着热汗忍着腿疼,几乎有些无所适从了。
白摩尼嘴里咕噜着英国话,一样接一样的点菜,因为平时也是常来,所以轻车熟路,不假思索。遛马似的跑了一上午,他并没有什么收获,只跑出一副闹了饥荒的肚肠。把菜单交还给了侍者,他懒洋洋的抬头去看顾承喜,越看越感觉顾承喜挺有人样。顾承喜虽然还是怯头怯脑的带着土气,不过坯子是好坯子,平头正脸的很精神,皮肤也是白皙的底子,只是糙了点,抹几天雪花膏兴许就能细嫩了。想到霍相贞百务缠身,自己只能领着个乡巴佬压马路,白摩尼自怜自艾的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怪可怜的,晚上得回去闹一闹霍相贞,不闹对不住自己。横竖他和霍相贞永远闹不翻,他们是至亲。
百无聊赖的又望向了顾承喜,他眼睛忽然一亮,伸手一把抓住了顾承喜横撂到桌边的小臂:“哎?让我瞧瞧!”
顾承喜刚换了个姿势,冷不防的被他一把撸起了衣袖,不禁也是吓了一跳:“白少爷,怎么了?”
白摩尼看着他左腕上的手表,一双眼睛瞪得又圆又亮:“这不是我大哥的表吗?”
顾承喜一点头:“大帅……送给我了。”
白摩尼当即转向了他:“他送给你了?他为什么要送给你?”
顾承喜乖乖的答道:“我挺喜欢它的,就跟大帅开口讨要了。”
白摩尼把他的小臂往下一掼,若有所思的坐回了原位。给出去更好,他想,否则他身上总有灵机的东西,他总忘不了灵机。可若是灵机不算数了,自己的地位会不会也随之动摇?
他自知没有灵机的智慧与魅力,霍相贞肯把他当个活宝宠着,他绝对是沾了灵机的光。灵机走得太久了,走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现在已经长成了大人。他承认灵机的好,但是对于他来讲,灵机真的是已经淡化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可供他在和霍相贞吵架时,大喊“要是我姐活着的话”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