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摩尼一拧他的耳朵:“这可真是胡说八道。一个儿子,又不是老婆。”
连毅又沉默了,沉默到白摩尼快要以为他睡着了时,他却又忽然开了口:“天碧也许不是病死的。”
他把白摩尼越搂越紧:“那年霍云朴去热河打仗,经过我老家时,底下人闹内讧,两个师的人马造了反,把那一带的几座县城全占住了。我带兵过去支援,天碧和他娘当时就在城里,离霍云朴的大营不到十里地,可是为了先救霍云朴,我领着骑兵从城外冲过去,狠心没管他们。”
他的身体是紧张的,语气却是平淡:“等把霍云朴救出来了,我调头再往城里打。叛兵关了城门杀人放火,城里烧得像火海一样……天碧身体是不好,一直闹病,我宁愿相信他是病死的。”
口中呵出寒冷的气,连毅把棉被向上拉了拉,盖严白摩尼的肩膀:“天碧是个很好的孩子,对我很孝顺。我这个当爹的,对不起他和他娘,他们没了,我讲一点忠贞,也不再要新的。世上的孤老头子有的是,多我一个,也没什么。”
白摩尼抽出一条胳膊,打了他一下:“你还忠贞?真不要脸!”
然后他想大笑几声,以示讥讽。可气息沉重的坠在腔子里,他笑不出来。
连毅把他的胳膊掖回了棉被下:“今天暖气烧得不热,你乖乖躺着,别张牙舞爪的晾肉。”
白摩尼感觉自己是手持尖刀,把怜悯的心肠一刀割下。自己怜悯别人,谁来怜悯自己?
站在大穿衣镜前,他用左手轻轻抚摸了自己的脸。今年他是二十五岁,细皮嫩肉,看着更小一点,好时候还没过去,他有时候休息好了,打扮好了,不用人夸,自己也觉得自己是色如春花。可在通宵的纵情玩乐过后,他也时常虚弱的带出几分痨病鬼相。
他心里明白,自己这是要走下坡路了。
明白,也庆幸,因为在这最好的年华里,还有机会和大哥重归于好。他现在彻底理解了连毅,因为他也开始怕老怕丑。生活中没什么幸福的成分,所以他需要很多人的爱,那爱都轻浮浅薄,很多人的爱聚在一起,其实也并不多。
可是一旦老了丑了,就没人爱了。即便还有人看在钱的份上前仆后继,那爱虚假得令人一望而知,也没趣味了。
所以白摩尼照着镜子,几乎窃喜。他不想变成连毅,而能救他的人,只有大哥。
如此过了几天,他又设法和马从戎见了一面。这几天发生了不少大事,船找好了,出发的日期也订好了,是艘几千吨的大货轮,从三井码头出发,直去东京。而白摩尼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便是在出发那一天设法出门——只要出了连宅的地界,自会有人拦截汽车,把他直接送往码头。
非得这么办不可了,若是提前让白摩尼失踪,连毅少不得要惊天动地的满城找人,况且白摩尼一出门,又有汽车又有汽车夫,线索还太多,一旦露了破绽,让连毅找上门来,又是一场麻烦。
白摩尼心里有了数,表面不动声色,回家之后依旧有说有笑。及至快到出发那一天了,他开始四处打电话邀角色,要在家里再开一场通宵的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