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已是午夜十二点半,一顿夜宵引发的血案,使得简铭和林向黎二人度过了一个不平之夜。医院在镇南,简铭的车停在镇北,两人只能步行走回去。一路上,谁也没开口。林向黎追着路灯下自己瘦长的影子,回想了这几个月来的日子,他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多想,无论曾经多荒唐的开端,他都坚持下来了,既成事实,就莫言后悔。他不是个爱后悔的人,每一个人生转折点,他都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比如他毅然放弃学业,比如他选择执教育人,只要天平的另一端坐着母亲,他都能硬气地说一句:值得!

走到弄堂口时,他停下来,低头说:“就到这里吧,你回去吧,我进去了,晚安。”他刚跨出一步,就被人拉住。

“为什么不看我?”

林向黎一颤,吸了下鼻子,闷声道:“我没脸看。”随即他听见一声重重的叹息声,整个人不设防地被扯进了弄堂的yīn影中。高悬的路灯照不进狭窄的弄堂,林向黎被结结实实地压在长满青苔的砖墙上,他只得抬头,却看不清简铭的神情。

“觉得自己卖yín丢人了?”简铭反问他,“早前我看你卖得挺起劲的。”

林向黎张张嘴,似乎想反驳,但忍住了:“不是,不是的。”

“不是什么?”

双方进入了对峙的屏息时刻,僵持半分钟,还是林向黎败下阵来。

“我说了……你别气,好吗?”他打了一剂预防针,等简铭点点头,他才继续说,“这条路是我选的,虽然晓玮是玩笑话,但我确实认真地考虑过。我想挣这笔钱,但我不想丢了原来的饭碗,更不想……丢了我妈的脸。但现在,我和你……我们是老乡,还都有互相认识的人,这个世界太小了,这件事完全违背了我最初的意愿,我不该的,不该——”

简铭的呼吸渐渐紧促了,他似乎在隐忍怒意,但接着却又听林向黎说道:“不该和你继续这种关系,太危险了,没有纸包得住火,不是吗?可是我没有说终止,我是不是很蠢?我就是在刀尖上走路,时时刻刻怕自己掉下去,可我又离不开你的钱,你对我的好,我没脸见你,又不想回绝你……”

林向黎把头磕在简铭的胸口,瓮声瓮气道:“对不起。”

简铭抱着他,慢慢地仰起头,看着墨黑的夜幕上点缀着颗颗星子,恍惚道:“你要我的钱,我要你的人,各取所需,不必说对不起。”

林向黎试探着把手环抱住简铭的腰,这份奢侈的温暖令他流连,这段赤luǒluǒ的钱色jiāo易应该是冰冷的,不近人情的,不知何时,竟演变成了如今动容的模样。

第三十四章

都说人有三样东西藏不住,咳嗽、贫穷和爱情,换到林向黎这边来,变成了咳嗽、露富和气色。

他大约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成为镇上大妈们相亲库里的采集对象,追溯源头,要怪罪到简铭给他买的那身耐克套装上。某日,他如常出门上班,一街坊大妈瞧见他衣着时尚、容光焕发,忙问一旁的老姐妹这是谁家的孩子,答曰,北面弄堂里林家的儿子。就是那户男人噶姘头最后把自己搞死的那个?是叻,他家老鬼头死透后,穷得嗒嗒滴啊。不对,他身上穿的是耐克,我孙子老吵着要买这个牌子,老巨(贵)叻,明明还是挺有钱的。

俩大妈你一言我一语,分析半天,得出结论,林家孩子怕是发迹了。再细细一打听,还是小学老师,不错,挺刮得很。就是林家老母不行,身上这病怕是拖累人。思前想后,介绍个外地姑娘来,估计是肯的。小伙子相貌好,工作好,看着脾气也挺好。蛮好,蛮好。

你永远也不能用正常逻辑来衡量小镇大妈们的思维,在她们看来,小伙子只要有份工作,且不缺胳膊断腿,那就是条件优秀。随即就能闭着眼给你介绍十七八个姑娘,质量基本堪忧。

林向黎得知自己周末得去相亲这件事,也不过才过了两天。林母问他:“向黎,你到底在不在谈对象?”

见林向黎摇头,她继而说出了相亲的事:“你就去看看,又不会吃了你。人家姑娘虽然是外地的,但是也在江津住了十来年了,家里就一个妈,还在饭店给人洗碗的,我们要求不高,觉得也挺好的。”

林向黎借口周末补课,坚决不去,林母再三劝导无果,只能叹气,换个话题:“向黎,那你成考在准备了伐?你舅舅说十月份就要考了,时间很紧张了。”林向黎像是被唐僧念了紧箍咒的孙猴子,头痛欲裂:“妈,我今年不考,真的挺忙的。也来不及准备,你不用操心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