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一看,指环内侧刻有几个字母。
……这不是罗密欧本名的缩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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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个月要考试,书还没看,所以预计更新会变慢……
第102章
我心脏又开始砰砰跳了。但不同于方才由于期待和惊喜所引起的心跳加速,而是因为某种猜测和怀疑。
这个戒指很明显应该是某种特殊用途、出现在某种特定场合的道具。
比如:Will you marry me?
Yes, I will.
然后背景音乐响起,慷慨激昂的哈利路亚大合唱。白鸽扑扇翅膀乱飞,花童提着花篮到处撒花。
尼玛!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罗密欧不生气了!
求婚钻戒都带回来了,这和金主包养可完全是两个概念啊!与之相比,我这里发生的这些简直可说是微不足道。
我急忙把戒指放回首饰盒里,并塞回行李箱。
然后,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我还没有给他回应,我们并不是情侣,彼此并没有过承诺。
那个……如果我现在给予回应,还来得及吗?
……不行不行,人都收到求婚了,如果我再给予回应,这算啥?逼人二选一吗?能当罗密欧这级别花魁的恩客,并用这么大的钻戒来求婚,对方可是个有钱的主啊!经济实力绝对雄厚!
我凭什么拦着?
我们当牛郎是为了什么?钱啊!都是为了钱!为了开着宝马哭,也不骑着电瓶车笑。
而且骑着电瓶车也未必笑的出来。当年突然冒出新规禁止快递员骑电动三轮上路、要我走路去送快递的时候,我就辞职并发誓:再送快递,我就去吃屎。
现在宝马来了、钻戒来了、甚至求婚也来了,罗密欧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
既然罗密欧并不提起这件事,那意思大约是认为我并不需要知道。
双方都若无其事地这么揭过去,或许就是最好的处理。
你不会对我“把野男人带回家”生气,我也不会当你“嫁入豪门”的障碍。
到了睡觉时间,罗密欧躺到床上的时候,我抱住他。
好几天没见了,熟悉的触感,熟悉的体温,以及熟悉的气息。关上灯后,这些越发明显。
我撅起嘴:“来来,亲一个。”
他亲了,啵地一口。
我嘿嘿笑着,也啵了一口。
这个曾经向我告白过的极品花魁,很快就要属于别人了。我得抓紧享受一下现在。
天亮之后,又到工作日了,卫衣哥只能先上班。罗密欧刚回来,暂时不出门,我则要去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