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人一个比一个慌。
最后大家都望向方可直,他是方逢年的族叔,方家本是严州遂安县人,在当地仅是耕读传家的小地主,不过随着方逢年的发迹,方家自然也就起来了。
这也是大明以来的特殊风气,考上秀才,算是迈出第一步,而一旦考中举人,不仅有了作官资格,而且立马就变的炽手可热起来,因为举人开始享有许多特权,比如优免等。于是会有许多人投献、寄名,主动为奴,或是把地寄于名下,然后给一大笔钱。
这就跟后世朱以海没事时考些资格证,然后放到一些公司里去,什么也不用管,按月拿钱一样。
那些田主把田寄到举人名下,便可免役,拿些钱给举人,仍然还十分划算。所以从举人开始,大明的读书人就开始成为人上人了。
方逢年在天启朝考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可谓前途无量,虽然后来得罪了魏忠贤被削官,但崇祯朝立马得到重用,一路做到首辅。随着他官运亨通,方氏家族在严安那也是水涨船高。
名下的土地越来越多,投献、寄名的也多了,如方可直还在严州府城落户,在这里经营了许多田庄、铺面等。
“殿下,学生等愿立马填补各项亏空积欠。”
方可直咬咬牙,带头表态。
方逢年被免去辅臣之职,已经在邸报明发,方家的顶梁大柱也倒了,虽没定罪而是致仕,但明白人都知道怎么回事。
这个时候,方可直也只能忍痛决定掏银子换平安了。
“亏空该补的都得补,往上倒查二十年,在府县衙门做过官任过吏的,都得填补亏空,这个账必须得平。就算没做官为吏的,可这些年逃税避役投机取巧,不仅投献、寄名等各种方式骗取优免,甚至在优免额之外应纳之税役,也逃避不服。”
大明朝的优免其实是个非常巨大的坑。
在洪武朝初定时,对于士人群体的优免政策其实不完备,适用范围和数额也没能统一确定。到了正统朝才开始确立‘止免杂差’的规定,但也未确定具体额度。
因为坑太大,所以后续不断有官员提建议,要用品级来界定数额。
在弘治朝,终于确立了免丁的具体数额,但未涉及免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