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景苑,方山南麓。
陡峭难行的林地,朱秀一行艰难跋涉其中。
算上昨夜逃上山的时辰,他们四人已在山上逃亡一整个白天。
想要逃出江宁城,必须要往东走,那是一片至今无人涉足的原始森林地带,依靠现有的补给和装备、体能储备,几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朱秀也从未想过要逃出江宁城。
他只是在为周宗和徐铉找李璟谈判争取时间,为自己赢得活路。
免得李璟旨意未到,他就被愤怒的东宫卫率兵马砍死。
所以朱秀和潘美带着周宪、李弘冀在山上兜圈子,反正整片山麓那么大,郑存禄想要围山搜人,光靠东宫左率那点人手肯定不够。
只是天气炎热,林子里潮湿闷热,还多有毒虫蛇蚁,四人走得相当艰苦。
从山顶烽燧顺来的半框馍馍只剩几个,还有一股馊味,一个馍馍掰成几半,众人捏着鼻子分食。
朱秀和潘美已经脱掉上衣系在腰间,光赤膀子,顾不得林子里树枝划破皮肉,先消消暑透口气再说。
再说满身汗水泥垢,气味感人得连蚊虫都不愿靠近,也算是天然驱虫避蚊。
朱秀穿上衣衫看似清瘦,实则匀称有肉,清晰的肌肉轮廓是他这些年勤奋锻炼不辍的结果。
周宪偷瞟一眼,害羞得赶紧扭过头,不敢再看。
潘美的身子可就不那么好看了,一身疙瘩肉,黑毛盘踞腰腹和胸口,活像个未开化的野人。
李弘冀也央求潘美允许他脱掉上衫,闷热得实在受不了。
潘美很粗暴地扯掉他的衣衫,朝那一身精白排骨瞥了眼,嫌弃不已。
李弘冀这副德性若是放在后世,绝对会被人当作常年吸粉的瘾君子。
他常吃的二仙丸,本就是脱胎于魏晋时流行的五石散所制,实质就是一种慢性毒药。
正所谓嗑药一时爽,一直嗑药一直爽。
山林间,枯枝落叶和腐土堆积厚厚一层,踩上去松软湿滑。
朱秀走在前,其次周宪,潘美居后,被塞住嘴巴绑缚双手的李弘冀落在后面。
周宪拄着木杖小心翼翼走着,脚下打滑身子趔趄了下。
身后的潘美下意识伸出手搀扶她的胳膊:“周娘子当心些”
周宪却像触电般把胳膊缩回来,惊恐、畏惧、厌恶地看了眼潘美,加快脚步走到朱秀身前。
朱秀见她受伤的脚踝走得有些吃力,伸出手搀扶她的胳膊,周宪迟疑了下,没有拒绝,任由朱秀扶着自己。
“那大胡子究竟是你什么人?我看着他不像好人的样子”
周宪往身后偷瞟一眼,凑近朱秀小声滴咕。
朱秀强忍笑意:“他呀~人送外号潘大头,是我手下最得力的干将之一,在河北一带凶名能止小儿夜啼!”
《控卫在此》
“他打人时好凶!”周宪想到李弘冀一路上被教训惨了,越发对潘美感到畏惧。
“对了,你为何叫他潘大头?他的脑袋也不大呀”周宪好奇地小声道。
“哦~老潘有两个头,大头不经常洗,小头倒是常洗,还喜欢到某处黑松林里洗!
为此,沧州孩童还编了一首童谣,你听着啊:‘咳咳~黑松林间一条沟,一年四季水长流,不见牛羊来吃草,但见潘美来洗头!’”
周宪眨巴眼,噗嗤一声笑了:“倒也有趣。”
潘美脸都黑了。
前面两个少年男女交头接耳,冲着他指指点点议论不止。
朱秀还把他的糗事翻出来说给周宪听,惹得小娘子娇笑连连。
臭不要脸的朱小子在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娘子面前说荤话,也不害臊。
这周娘子也是,咱老潘好心好意扶她一把,被她像防贼一样甩开。
朱小子扶她,她倒是不拒绝。
可恶的朱小子不就长得斯文了些,身子白净了些?
咱老潘年纪也不大,只是身子健硕了些,毛发旺盛了些,就这么不招人待见?
哼~朱小子表面人五人六,其实一肚子坏水。
咱老潘面相是凶恶了些,但论心眼还是一个朴实厚道的好人。
周娘子遇人不淑,迟早被朱小子吃干抹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