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二哥夫妻去下地干活,还带上他们的两个女儿,他们的孩子才六七岁,但是也能跟着去割草。
两夫妻话不多,看到季淮又坐在院内编竹筐,客套询问了几句后就走了。
路上,季二嫂跟在季二哥脚步,开口道,“三弟看起来好了很多,昨天只是窝着,今天就半躺了,那只脚好像也能弯了。你说,会不会全好起来,到时候还能去打猎。”
她娘家穷,一年都吃不上一回肉,来了季家,隔三差五能吃肉。这一切全靠季淮,她当然怀念那时候的日子。
一听说季淮脚能好,她身边的两个女儿都抿了抿嘴唇,大女儿仰着头问她,“娘,那我们是不是有鸡肉吃?还有野兔吃。”
爆炒的野兔和鸡肉,可好吃了。
她们已经很久没吃了。
“吃吃吃,吃什么吃?”季二哥沉着声打断,等着季二嫂,“当初大嫂说要分家,你不是答应得很快吗?他要是好起来,去打猎拿来的东西还能给我们分?你真当季淮是傻子?”
季二嫂被骂,缩了缩脖子,小声又说,“李郎中说他的腿是治不好了,但是你看他这几天气色多好?再说了,三弟也不是那种计较的人,就算分家了,厨房不是也连在一起吗?他也不会吃独食。我倒是想他好起来,这样大家日子都好过。”
李郎中说季淮要瘸了,她怕自己被连累,所以听了季大嫂的话,赶紧分家。季淮那段时间也的确是半死不活,她还以为挺不过去了,谁知道对方好像越来越好了。
季二哥一听也是。
无论他们干多么过分的事情,季淮都不会对他们恼怒,也不会记恨他们。过了段时间,有什么好吃的也都想着他们。
大家都共用一个灶台,有什么好吃的哪里藏得住?总不能背着他们吃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