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刚刚在北京发展,一无所有却也豁的出去,在一个一个酒会上,碰到一个投资商。
“小姑娘,你老板米忆乐让你来这就是为了拿下这个合作,你呢?能做到什么地步。”
“我也不是吓你,更不是让你陪我们,我们还怕你老板乱写呢!”
“这有一瓶白酒,喝了我们就签。”
我被人灌酒,喝酒的整个过程文轩都看到了。他看着我趁着还清醒,拿着合同往外走。
在他的长文里,我知道了我断片以后发生的事。
十二岁的他和我差不多高,我一出来他就扶住了我,“姐姐……”
我对他很排斥,推开他再次往前走,可是他还是跟着我,最后我还是摔倒了。
他用全力把我带到了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姐姐,这样值得吗?”
“米乐有一天会成为可以决定规则的人!”我非常认真的说,“终有一天,我喝果汁,那一桌人都没人敢喝酒。”
他在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突然就觉得我很有骨气,能屈能伸。他不是喜欢,只是第一次想,他想帮我成为决定规则的人。
那么喜欢呢?他说是十五岁时碰到了二十八岁的我,那时候他已经开始拍电视剧,写歌。
我那次带着公司里的艺人出席私人酒会,他远远的看到了我,费姐和他说,“你看到了吗?那群人,就是忆文化的艺人。”
“那个小丫头……”他指着我。
“那是个助理吧!好像忆文化很多项目都是她跟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