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饴糖

宋探之今年十一岁,却被宋父与何氏教天真无邪。他生下来身子骨就不好,自然也扛不起刀枪,每日下棋画画做个富贵少爷。

再说了,宋家日后掌门人是宋行之,他需要也是个乖巧听话弟弟。

宋行之这个人多聪明?他知晓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专拿母亲与弟弟来诱哄她。

毕竟沈清云生下来就没人要,却偏偏长情又念旧。

能让她放在心尖尖儿,死了一个沈少卿后,就唯独剩下这两人。

“这大半年就当散心,回了南疆就把这一切都忘了。”他将布老虎放在她手上。沈清云低头看了眼自己手,布老虎做活形活现,精致又好看。

只不过好些年头了,旧几乎瞧不出模样。这是何氏亲手给她做,她放在床头,留了好些年。

之后,有一回探之瞧见了哭着要,母亲没问她一句,随手给了探之。

沈清云当时已经大了,也不会像小孩一样哭闹。只不过有些遗憾,毕竟何氏给她东西太少,少一样就没了一样。

就像是年少时缺关心与疼爱,长大后再如何补,心里也是空了一块。

她收回思绪,去问身边人:“我如今是姜世子人,你要怎么把我带回去?”

宋行之眉心飞速拧了拧,那张宠溺脸上一闪而过厌恶。好像这才是他真正情绪,或者是对姜玉堂厌恶掩都掩盖不住。

“他如今忙着与赵家四小姐联姻,如何还有心思放在你身上。”宋行之说这话时候,目光是特意看着沈清云。

“年后就要成婚,姜世子亲口答应。”他看着她脸,瞧见她那无所谓表情,吊在心口那股气才算是松了。

饶是他不承认,姜玉堂那张脸,确是让人有危机感。

他握住沈清云手,在她指尖上细细把玩着。手指挤入她指缝,十指相扣。

纤细无骨手腕之上,一只银镯子微微晃荡。宋行之目光落在那上面,许久都未曾挪开。

他年少时就动了心思,自是知晓她这镯子是如何来。

她深情又念旧,沈少卿给她做了个银镯子后,她就再也没戴过别。

无论是金还是玉,镶嵌东珠或宝石,在她眼里都一个样,半点儿都不入她眼。

在南疆时她经常穿着一袭红裙子,策马在沙丘之上,手腕上银铃发出悦耳声响。

那是他年少时美梦。

白日里,他听她像只百灵鸟,凑在他身边唤他兄长,

到晚上,梦中那些衣裙总是破碎,她哭着缩在他怀中,颤抖着喊他兄长。

可如今,这人坐在他身侧,一袭雪青色长衫,面无表情,连着手腕上银铃都不响了。

宋行之这样一个铁血无情人,心中也泛着丝丝疼。他道:“看过一眼就忘了吧,日后莫要再来京都了。”

他说是赵君山,沈清云任何事,都瞒不过他眼睛。虽然何氏一句话都未提过,但细枝末节去猜想,也得了个八九不离十。

深吸口气,将一直藏在袖子里锦盒打开,里面是一对玉镯子。水冰种蓝翡,玉质好似能浸出水来。

宋行之有些紧张,怕她不喜欢:“思思,生辰快乐。”

也是沈清云命不好,那个不要她亲生父亲,出了扬州之后就再也没回去,连她存在都不知道。

她却偏偏在他生辰那日生下来,也活该何氏不喜欢她,一到她生辰就开始哭。

她面色半分感情都没有,宋行之松了口气,从锦盒中拿出一只玉镯。

水蓝色玉,像是一汪泉水。

他一边拿着,一手想将她银镯子给脱下来。这银镯子是沈少卿当年亲自给她做,打磨、雕刻没经任何人手。

三个月才打一只银镯子出来,一双手还弄到处是伤痕与水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