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母白了她一眼,就瞧不上她这小家子气的样子,也不知道儿子看上她哪儿了。
“嗯。”
回答陈母的,是曹雅宁蚊子一般的细碎哽咽声。
“不过,你哥和你这么多年的感情,你舍得他在大学里吃馒头咸菜吗?”
陈父陈母早过够了有钱不能花的苦日子,如今儿子在城里也找到了好对象,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回这儿了,他们也没必要再装了。
走之前,曹雅宁这个野丫头自然是要处理掉的。
当初把她拐过来当童养媳养,是想着曹家也算是十里八乡生活最好的人家,儿子娶了她,再回去认亲,不就什么都有了吗?
结果没料到儿子这么有出息,新找的对象家也是泼天的富贵,曹家哪里够看?
倒不如把她嫁出去换笔彩礼钱。
“那怎么行?立群哥哥身体那么差……”
曹雅宁的反应,让陈母非常满意。
“说的是,我会给你安排个好去处的。”
陈母满意的挥挥手,示意曹雅宁可以继续干活儿去了,这丫头从小胆小听话,又一心扑在儿子身上,想来不会违背她的安排。
却不知道,在曹雅宁转身后,脸上哪里还见得着一丝丝的胆怯,反而只剩下兴奋,穿进这书中十六年,原文设定对她的影响越来越小,只等最后的契机,届时,她这个原文再没出现过的炮灰便自由了。
很快到了陈立群去大学报道的日子,支书送来了全村人凑出来的学费,又对陈立群说了不少话,无外乎是希望他好好读书,以后有出息了,别忘了乡里乡亲的。
感激的送走支书,陈立群转头就嫌弃的把还带着支书体温的钱塞给了陈母,全是毛票,还脏兮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