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两个有点蔫头蔫脑的小朋友,观澜一哂。他没多提走走留留的事儿,而是说起:“正好,咱们也挺久没有聚过了吧?今天晚上,让小叔叔给你们做好吃的。”
赤云、玄妙妙:“……!”
玄妙妙还显得矜持,高兴也只体现在一双眼睛上。赤云就不同了,他脸上所有部分都被牵动,嘴巴是咧开的,眼睛是弯起来的,笑呵呵:“好!”
几个小时之后,观澜、越无虞现在住的地方,许多杯子碰在一起:“cheers!”
杯子里有灵酒、茶水,甚至有一种特殊灵兽的奶。所有人喝着不同东西,气氛倒是越来越热烈。丹姝的朋友们第一次吃越无虞的手艺,不比丹姝等三小只早有经验,到这会儿,甚至有些飘飘然,拉着小凤凰就和她感叹:“你叔手艺也太好了吧!他在哪个酒楼上班?我以后一定天天去!”
丹姝咳了一声,说:“他不是食修。”
朋友:“……?”
朋友:“……!!!”
朋友震惊了。他们重新回想一遍刚刚在自己舌尖迸发出的美味,再想想丹姝的话音。愈是想,愈是觉得不可思议。
三观受到冲击,整个人都是恍恍惚惚的状态。只好多夹几筷子菜,好好安慰自己。
有人忍不住问了:“那你叔叔是做什么的?”
丹姝先是纠正:“不是‘叔叔’,是‘小叔叔’。”
朋友:“哦哦!‘叔叔’是旁边那个长得很帅很像明星的。”虽然另一个也很像明星,但两人的气质不太一样。
一个是华贵俊美,明明所有人都坐在一起,唯独他看起来最为矜贵。可这种矜贵又不会让人觉得过于遥远、疏离,仔细想想,应该因为对方脸上时时带着笑,又有一种特别的闲适气质吧?
另一个则要硬朗很多,眉毛锐利,双眼浓黑。挽起的袖子下面能看出一截子硬邦邦的手臂,看起来脸上就写着“我很不好惹”。不过,在看向丹姝的前一个叔叔时,这种“不好惹”就又变成了一种带着柔情的神色。
丹姝的两个叔叔——朋友暗暗想——感情可真是不一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