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一吻,身世

曹知水在杀死阿虎时,被好几个捕快当场抓住,已经是证据确凿之事,绝不容他再抵赖什么。

厉无争这么一听,便坐立不安起来,说:“不可能是他,我去看看。”

“我们一起去。”黎洛道。

外面的雨还在下着,天空变得昏暗起来,他们刚从衙门离开不久,这会儿又要返回衙门。

曹知水行凶被当场抓住,阿虎的尸体和曹知水已经被送回了衙门里去。这会儿曹知水被关押了,仵作在给阿虎的尸体验尸。

黄家的人也全都赶到了衙门里去,黄夫人乍一看阿虎的尸体,差点昏死过去。

黄老爷在旁边扶着,道:“夫人莫要害怕。这阿虎也真是的,突然说夫人杀了人,结果不知怎么的,他竟是被别人给杀了!这……这实在是……”

衙门里人头攒动,但是唯独不见曹知水的义父曹县令。

黎洛环看一周,说:“曹县令怎么没来?”

旁边的衙役道:“大人您有所不知,县令大人听说曹知水杀了人,被气得当场就昏了过去。”

旁边的捕快也说:“县令大人对曹知水一向寄予厚望,如今出了这样的事情……这些天我们大人忙前忙后,几乎每天都没有合眼休息的时间,早就已经疲惫不堪,又受了这样的打击,直接昏过去了,被抬到后面的房间里,大夫们还在看诊呢,估摸着这会儿还没醒来。”

厉无争更为担心曹知水,说:“黎洛,尸体怎么样啊,看的怎么样了?咱们要不要先去看看曹知水啊?我怎么想,都觉得他不是个会杀人的人啊!”

“这位大人您不知道啊,”旁边的衙役又开口了,说:“曹知水他爹就是个杀人犯,指不定他……”

“是啊,他爹就是杀人犯,他能好到哪里去?平日里也不说话,瞧着就让人害怕。”

看来曹知水的人缘的确很差,旁边三三两两的衙役们都议论了起来。

“刚才是我们亲眼看到曹知水杀人的!”一个衙役说:“我绝对没有说谎,不然的话天打雷劈!”

黎洛瞧了那小衙役一眼,应该是没有说谎,便道:“当时的情况到底怎么回事,能给我叙述一下吗?”

小衙役点点头。

那会儿马上就要太阳下山,天色本就不怎么通透了,再加上正要下雨,所以黑压压的,比往常这个时辰要黑的多。

一些衙役准备上山去帮忙,他们结伴走在路上,正好就要路过黄家附近。

“然后我听到一点动静,说不好是什么动静。”小衙役挠了挠头,似乎不知怎么叙述才好。

是类似于东西倒掉的动静,因着正是多事之秋,所以衙役们就都跑过去查看。

“我们这一过去,正好看到曹知水行凶,可吓死人了!”

他们看到一片血色,黄家一个很眼熟的家丁倒在血泊之中,而曹知水就蹲在已经死掉的阿虎身边,他手中握着刀,脸上面无表情,眼神还直勾勾的。

黎洛点点头,说:“原来如此。”

厉无争越听越是着急,道:“我们还是先去问问曹知水罢,我觉得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虽说厉无争与曹知水相处不久,但是怎么想都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杀人,况且曹知水和阿虎也无冤无仇啊。

谢长缨抬了抬手,说:“不要着急。”

黎洛点点头,道:“我们先等仵作验完了尸体再说。”

仵作看起来经验不是很多,验尸比较慢,最后其实也没有验出什么太有用的东西。

阿虎死了,而且是刚死没多久。可以说,衙役们冲过来的时候,阿虎的尸体还是热乎的,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阿虎被人一刀刺中要害,动作干脆利索,一看就是有些武功根基之人干的。而阿虎的手臂上,被割走了一块皮肤,这和先前四起刺字案子极为吻合。

黎洛刚才看过了,阿虎被割走的皮肤非常光滑,手法老练,也和先前的四起案子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个人所为。

但这么一来,就有个棘手的问题。黎洛说过,作案的人应该是之前住在山上的一个人,可曹知水先前根本不在山上……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

黎洛盯着阿虎的尸体,皱了皱眉头。

旁边的黄夫人定了定神,说:“太奇怪了,阿虎的胳膊上并没有什么刺字啊,为什么凶手要杀了阿虎呢?”

她这么一说,不少黄家的人都点头附和起来,说:“是啊是啊,我和阿虎同吃同住,从没见过阿虎胳膊上有什么刺字,连个痦子和伤疤也是没有的。”

“对啊,阿虎那条胳膊上干干净净的,被割走的皮肤也是干净的,凶手为什么要选中阿虎,为什么要割走他那块皮肤啊。”

这也是黎洛的好奇之处,阿虎被割走的皮肤在胳膊上,但是之前黎洛也注意过了,那条胳膊上什么也没有。

如今天气热,阿虎又是不入流的家丁,所以有的时候会露胳膊挽袖子的,他胳膊上有没有刺字,很多人都能证明。

今日阿虎只是出门采买一些东西,没想到才离开黄家,走了没几步,竟然就这么死了,着实令人惊讶不已,更是令人匪夷所思。

黎洛低声说:“如果是胳膊上刺字的话,那代表……”

旁边的谢长缨道:“偷盗。”

“我想起来了!”

黄老爷突然一拍腿,说:“我想起来了!阿虎胳膊上的确没有刺字,不过他以前差点被刺字!”

大家都听糊涂了,黄老爷继续说:“阿虎很小的时候就在我们黄家了,他小时候有点调皮,总是做一些叫人生气的事情。”

根据黄老爷说,阿虎小时候有偷盗的习惯,而且非常叛逆,看着并不胆小。有一次,阿虎偷了大夫人的一样珠宝,大夫人非常生气,就说要将阿虎扭送官府,要让人在他胳膊上刺字。

黄老爷说:“我当时就说,阿虎年纪还小,扭送官府就不必了,毕竟我们黄家也是要脸面的,关进柴房饿两天也就是了。”

大夫人勉强答应,这事情就过去了,而那都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早就没人记得,阿虎也并没有被刺字,知道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众人听了恍然大悟,说:“怪不得曹知水要把阿虎胳膊上的皮肤割下来,阿虎虽然没有被刺字,但是他偷过东西。如此说来,也合情合理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黎洛终于转身道:“我们去看看曹知水罢。”

厉无争早就想去看曹知水了,立刻让人带着他们往大牢去。

他们到大牢的时候,便看到了脸色煞白的曹县令。

曹县令气色实在是很差,看起来一下子老了十来岁的样子,正从牢房走出来,差点没有看到迎面走来的谢长缨等人。

曹县令后知后觉,拱手说:“王爷……”

“不必多礼。”谢长缨道:“曹大人刚去看过曹知水?”

曹县令点点头,脸色凝重的很,看起来欲言又止,但是最后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黎洛道:“那我们也去看看曹知水罢。”

曹县令没有跟着进来,曹知水被关在牢房的最里面,正孤零零的坐在地上,低着头,很安静,像往常一样,一句话都不说。

曹知水的佩刀已经被没收了,他还穿着官服,官服上有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染着血迹。

黎洛他们走进去,看守的衙役便都退了出去,叫他们说话。

厉无争耐不住性子了,走过去说:“曹知水,这是怎么回事?你快跟我们说说,黎洛很聪明的,他肯定能帮你洗清冤情。”

黎洛没想到,厉无争居然夸自己聪明,不过这会儿不是调侃厉无争的时候。

曹知水都不抬头,好像没有听到厉无争说话,好像一尊石像,一点表情也没有。

好像任何事情,都无法让他动容。

其实不然……

至少黎洛是这么认为的。

黎洛微微一笑,他有千百种办法,令曹知水动容,而且都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

黎洛开口了,说:“曹知水,你手上有很多血。”

没错,曹知水手上有很多血,应该是阿虎的血。

石像一般的曹知水突然动了,他皱了皱眉头,没有去看黎洛,却抬起手来,将手掌在身上使劲儿的蹭着。

曹知水想要蹭掉手上的鲜血,只是血迹粘稠,而且已经有些干涸,曹知水蹭了半天,手心手背被蹭的红肿,甚至被蹭的掉皮流血,而阿虎的血迹还是无法全部擦掉。

“曹知水?”厉无争叫了他一声,只觉得曹知水有点魔怔了,那种表情有点让人害怕。

厉无争上前抓住曹知水的手,说:“别擦了,都流血了。”

“滚!”

曹知水突然大吼一声,他的武功果然好得很,就算戴着枷锁竟也行动自如,将厉无争一把推了出去。

厉无争没有防备,撞在了墙壁上,只觉得蝴蝶骨被撞的生疼。

曹知水冷笑一声,说:“滚开,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

厉无争是谢长缨打小的朋友,虽然谢长缨有时候很嫌弃厉无争的邋遢和不正经,但如今曹知水如此对待厉无争,还是让谢长缨着实不高兴。

谢长缨刚要上前,就被黎洛给拉住了。

黎洛笑眯眯的说:“王爷,还是我来罢。曹知水这样的,不能和他吼,也不能对他好,软磨硬泡都是不行的。”

谢长缨看他,有些迷茫,软硬都不行,那什么办法行?

黎洛笑的很讨打,道:“像曹知水这样的人,就要用锥子,狠狠的剜他的心脏,让他觉得疼,才行。”

曹知水听到他的话,不屑的笑了。

黎洛道:“你笑什么?以为自己经过大风大浪,已经千疮百孔,就感觉不到疼了吗?其实不然……”

黎洛背着手往前走了两步,道:“我刚才只不过说了一句你手上有血,你就露出了厌恶的表情。厌恶感是高级动物的一个标志,你还有厌恶感,说明你还是高级动物,根本就不是个冷血动物,所以你还是会高兴,会喜悦,会失落,会伤心,会……哭的。”

曹知水又不说话了,重新坐回去,双手放在膝盖上,坐的很端正。

黎洛蹲在曹知水面前,道:“怎么样?我说的对不对?”

曹知水本来不打算与黎洛说一句话的,但是黎洛莫名的让他火大。

黎洛很狂妄,仿佛他能看懂每一个人的心思,这让曹知水觉得自己衣不蔽体。他那肮脏不堪的过往,就算掩藏的再好,也会被黎洛发掘的彻彻底底。

曹知水莫名讨厌黎洛。

曹知水抬起头来,看着近在咫尺的黎洛,道:“你以为自己很聪明吗?我告诉你,其实并不是,你知道些什么?”

他说道此处顿了顿,道:“那个人就是我杀的。”

厉无争不敢置信的睁大眼睛,死死盯住曹知水,说:“你可别一时说了气话,这样的话怎么能乱说呢!”

“你又懂我什么?”曹知水侧头去看厉无争,说:“因为我长得好看,所以就觉得我是个好人?真是太可笑了,因为我长得好看,所以就想亲近我,因为我长得好看,所以就讨厌我?”

曹知水的确长得好看,城镇里的很多姑娘见了他第一次,就会脸红心跳,然后有事没事的到县衙门口巧遇他。

而县衙里的衙役和捕快,则是因为他长得好看非常嫉妒,平日里没少排挤他。

曹知水说:“我爹可是个杀人犯啊!我亲眼见过他杀人的样子,可能那个时候我就学会了罢,这有什么可奇怪的。”

曹知水的事情他们都听过,曹知水的父亲是杀人犯,当时曹知水就在场,他父亲杀红了眼睛,竟然转头掐住了曹知水的脖子,也要将他活生生掐死。

也是那个时候,曹县令及时赶到,将曹知水救了下来。

后来曹知水的父亲被处死了,曹知水成了没人要的孤儿,而且被左邻右舍指指点点,觉得他长大了之后也是个杀人犯。

曹县令听说了这件事情,可怜曹知水小小年纪无依无靠,便将曹知水带回了家来。那个时候曹县令还没有来于桥上任,他的女儿也还没有去世。曹县令想着,女儿一个人也是无聊,家里多一个孩子,还能一起解解闷,没什么不好。

后来曹知水便跟在了曹县令身边,一天天长大了,但是曹知水的性格越来越阴沉。

曹知水说着说着就笑了:“我?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们知道吗?我恨我爹!我恨他!是他毁了我的一生!我也恨所有犯人!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家人?”

“就因为他们,家人就要被指指点点,被嘲笑,被排挤……”

“我恨……恨极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才是我!你们凭什么相信我!你们根本不了解!真是可笑!太可笑了!”

黎洛摇了摇头,说:“我从没说过我相信你,你恐怕是误会了罢。”

曹知水一愣,不太明白黎洛什么意思。

黎洛道:“我相信的是真相。”

曹知水还在愣神,黎洛已经站了起来,然后又微微俯下身来,竟然直接坐在地上,还给了兀自颓废的曹知水一个拥抱。

曹知水瞬间全身僵硬,想要下意识的将黎洛推开。

同一时间全身僵硬的还有谢长缨,谢长缨是怎么也没想到,黎洛会突然去拥抱曹知水。

谢长缨也不知自己怎么想的,反正他胃里翻江倒海的,又热又酸,然后出手如电,在曹知水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拉住了黎洛的后衣领,将人给拽了过来。

“啊——”

“咳咳咳!”

“王爷手下留情啊!”

黎洛捂着自己脖子,说:“王爷,这可是谋杀啊。”

“走!”

谢长缨放开了黎洛的衣领,改为抓住他的手腕,将人不客气的带出了牢房。

一路走,谢长缨一路就在生闷气,实在是忍不住了,道:“你突然去抱曹知水做什么?你又不会武功,万一他突然发难怎么办?”

厉无争在旁边说:“是啊,曹知水武功很好的,我都打不过他。”说着揉了揉还在生疼的后背。

黎洛说:“也没什么,就是觉得曹知水有点可怜。他刚才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腿,肯定是想要别人抱抱啊,我就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抱抱。”

谢长缨听了更是气愤了,曹知水想要个拥抱,黎洛就给他个拥抱?黎洛什么时候这么善解人意了?

明明是个小心眼,喜欢欺负人,绝对不吃亏的性子。

谢长缨越想脸色越黑,难不成是曹知水长得太好看了?

的确,黎洛喜欢长相好看的人,而曹知水样貌不俗,连厉无争都一见倾心惊为天人。

但是,本王绝对不差!

谢长缨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话来,随即谢长缨突然停住了脚步。

“我在胡乱想什么……”

谢长缨揉了揉额角,自言自语。

黎洛好奇的回头,说:“王爷想到什么了?”

谢长缨面无表情,说:“什么也没有想到。”

黎洛狐疑,不过瞧谢长缨的反应就知道,他是不会透露给自己的。

厉无争还是满脸苦恼的样子,说:“我还是觉得,凶手不是曹知水,那他为什么不辩解呢。”

黎洛道:“厉大人,你的第六感是正确的。不过话说回来,第六感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女子比较灵验呢,厉大人你……”

他说着就嘿嘿嘿几声,一看就是在调侃厉无争。

厉无争道:“呸,这还分男子和女子?压根没关系好吗?”

“这当然分了。”黎洛信誓旦旦的说:“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好不好,是你没有文化不懂。”

谢长缨眼看黎洛和厉无争要为这样芝麻绿豆的事情辩论起来,及时打断道:“说案子。”

“差点被厉大人给带跑了,对对我们说案子。”黎洛道:“虽然阿虎的死很可疑,好多人都亲眼看到凶手是曹知水。但是前四次,曹知水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他不在山上,一直都在衙门里。”

厉无争点头如捣蒜,说:“对,没错,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而且还有个问题。”黎洛说。

谢长缨问:“是什么。”

黎洛道:“曹知水和阿虎的年纪其实差不多。阿虎小的时候偷了大夫人东西,那个时候曹知水也还小呢。曹知水是在他父亲被处死之后,才跟着曹县令的。那个时候曹县令也还没到于桥来上任,这么说的话,那个时候曹知水不可能认识阿虎,也不知道阿虎曾经偷盗,而且没有被刺字。”

黎洛仿佛说绕口令,不过谢长缨听懂了。

谢长缨说:“的确,阿虎偷盗的事情已经是多年前的事情,黄家都没什么人知道,曹知水那个时候又不在于桥,他是怎么听说这件事情的。”

黎洛又道:“虽说好几个衙役口口声声都说,他们亲眼看到曹知水杀人。不过他们其实没有目睹杀人过程,只是看到曹知水和已经死掉的阿虎在一起。万一是真凶杀了阿虎,然后曹知水正好路过呢,不就成了这只替罪羔羊。”

厉无争感觉自己头都大了,说:“太复杂了,所以我就要个结果,你们都觉得曹知水不是凶手罢!那他是为了什么啊,为什么不说话呢!他就算不知道真凶是谁,那他也要为自己辩解罢。”

“这个问题问的好。”黎洛笑着点了点头。

厉无争惊讶,说:“你知道为什么。”

“这不是显而易见吗?”黎洛道:“因为曹知水很在意真凶啊,他不想让别人发现真凶是谁,他在保护真凶,所以一句话不说。”

“什么?”厉无争傻眼了,说:“他在保护真凶,那真凶……”

谢长缨淡淡的道:“曹县令。”

黎洛点了点头,笑眯眯的对谢长缨说:“王爷和我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不可能。”厉无争摇头,曹县令的确应该是曹知水最为在意的人,可说曹县令是凶手,厉无争觉得不敢置信。

“给你们讲个故事罢。”

黎洛背着手,一副老神在在的模样,说:“我打听来的,曹县令的故事。”

曹县令还没来于桥之前,也是当官的,同样也受人爱戴,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官。曹县令之所以离开那个地方,前往于桥赴任,其实是为了离开伤心之地。

因为在那里,他最为疼爱的女儿死了。

曹县令一直非常自责,是他没有保护好女儿,否则也不会……

事情要追溯到许多许多年前,曹县令救了一伙难民,将他们安置下来,还帮助他们盖房子,难民都非常感谢曹县令。

这些难民之中有个小伙子,年轻,肯吃苦,而且长相也颇为端正。曹县令觉得他是个可塑之才,虽然以前身上有些小小的瑕疵,但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可以被原谅的。

所以曹县令就去问那小伙子,愿意不愿到衙门里来当差,也好多赚一些钱,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小伙子非常乐意,千恩万谢的进了衙门当衙役,每日里都比别人勤劳许多,什么脏活累活都愿意干。

小伙子在衙门干活,一来二去,莫名就和曹县令的女儿熟络了起来,然后渐生爱慕之心。

恰巧的是,曹县令的女儿也喜欢这样勤劳朴素的男子,并不会嫌弃他没有身份。

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毕竟曹县令也没想着给女儿找什么大门大户的夫君,只要女儿开心快乐就好。

但是后来……

县里来了一户富商,决定定居在这地方,而富商少爷认识那小伙子。

小伙子从外乡而来,和富商以前认识。原来小伙子原本就是富商府上的一个家丁,但是因着富商过于刻薄刁钻,所以小伙子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干脆偷了富商家里一些东西,准备跑路。

第一次跑路失败了,小伙子被富商抓了回来,狠狠毒打一顿,然后在他的胳膊上刺字,刺字深可见骨,代表了他手脚不干净。

那之后小伙子养伤几个月,然后他第二次逃跑了……

这一次他成功了,离开了富商家里,躲得远远的,然后遇到了大善人曹县令,还在衙门里有了一份工作,还多了一个心上人。

一切本来很美好,但富商再次出现了,富商找到小伙子,要将小伙子以前做的事情公之于众,告诉所有人,他是个贼,一个贼居然做了衙役,说出去也太可笑了。

富商威胁小伙子,还让他把偷走的东西还回来,小伙子还不上钱,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他很害怕。

这个时候,富商对他提出了另外一个补救的办法。

富商看上了曹县令的女儿,觉得曹小姐着实美貌,想要娶了曹小姐做妻子。只可惜曹小姐看不上他,不喜欢他,直接拒绝了他。

富商很生气,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让小伙子将曹小姐约出来,然后来一个生米煮成熟饭,如此曹小姐就算不答应,也必须要答应。

厉无争一脸不敢置信,听着黎洛讲的故事,说:“那……那男的不会同意了罢?”

小伙子明明应该是喜欢曹小姐的,厉无争不敢相信,他会同意这样的事情。

可事实是残酷的,黎洛点了点头。

小伙子为了自己,竟然同意了,将曹小姐假意约了出去……

谢长缨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黎洛说:“富商要强行侮辱曹小姐,曹小姐抵死不从,最后干脆跳崖了。”

曹小姐死了……

直接从山崖上跳了下去,曹县令听说这事情之后,疯了一般的去山崖下面找,然而找到的只是残破不全的尸体。

从那么高的山崖跳下来,难免身首异处,尸体本就不会很完整。曹县令找到女儿的时候,已经是几日之后,山里野兽颇多,曹小姐的尸体被啃咬的乱七八糟。

厉无争已经听不下去了,在原地踱了两步。

曹小姐死后不久,富商被问罪,那小伙子莫名也死了,具体怎么死的,旁人都说不清楚。

再后来,曹县令离开了伤心地,来到于桥赴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