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冲最爱护的就是自己这一身皮毛了,它忠实贯彻着一个真理——头可断血可流,这一身毛绒绒万万不能少啊。

“汪~”阿冲叫了声,接着它便打算转身面向那些金灿灿的武器。

恩奇都原本还有些担心,见它丝毫不感到害怕,顺着它颈背的手也松了力道。

在恩奇都看来,自家御主很厉害,徒爪撕宝具不是每个魔术师都能做到的,但面前的王和那个caster显然不是一个等级的啊。作为半人半神的吉尔,他的灵基即便是在英灵座上都是排在前面的,这样的存在很难想象他家御主和他打起来的情形。

恩奇都一直关注着阿冲,阿冲转身了,然后一爪子把碍着它的一把武器拍出了沙堆。

恩奇都:“……”

虽然不知道那把武器叫什么,亦或者又是哪一把“传说”的原型,但那的确是他的宝具之一——民之睿智(Age of Babylon)所召唤出来的武器吧。

完全没察觉到自家servant的惊讶,阿冲只是自顾自地站好了,然后仰头看向半空中的吉尔伽美什。当然在狗子眼里,这人耀眼的简直不像话,满身的黄金铠甲,就连头发和戴在耳朵上的都是金灿灿的。

狗子自己也有一撮金毛,在先前那撮黑毛掉了以后,这撮金毛就是它最引以为豪的存在了。

起先它自然是不满意的,金毛哪有黑毛帅气啊。不过它家饲养者用铁一般的事实告诉它,金色才是最好的颜色——

——看吧,金色的东西才比较有吸引力,太阳的光辉都是金色的呢。

阿冲先是看了眼头顶的太阳,随后又将视线挪到了娜美身上,这位年轻的航海士正拼命扑向一堆金灿灿的金子。狗子眨巴着眼睛,一秒两秒……它就仿佛突然醒悟了,自那以后便觉得头顶的那撮金毛才是最好的啊。

说起来,法兰西斯还说过,它头顶的那撮毛乍一看就像人类王国的皇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