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容信觉着这是他第一次带兵取胜的战利品,象征着胜利,一直以来都小心谨慎,爱不释手,后来还做成了玉簪带在身边,以图吉利。
而如今,这玉簪竟到了杨谷雨的头上。
容姗站起身来,在屋内踱了几个来回,脑子中闪过的一个念头,想发问却又有些犹豫,挣扎了半晌才又看向容信,道:“信儿,你莫不是喜欢上了杨姑娘吧?”
依着自家弟弟的禀性,即便被戳中了心事,只怕也是未必会承认的。
容信取过刚才递给谷雨却又被推回来了的那杯茶水,慢条斯理的品了两口,面上不惊不喜,十分从容的道:“嗯,是。”
容姗差点没崴了脚,瞪着一双眼睛上上下下把弟弟仔细看了个遍,道:“信儿,你前面还说死都不肯……这完全不是你的性子啊,不会是有什么苦衷吧,难不成、难不成你和杨姑娘这一路有了什么……。”
容信拉下脸道:“有你这般说自家弟弟的吗?谷雨和我之间可是清清白白的。再说我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子,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喜欢个姑娘家很奇怪?”
“这要是别人,我也不奇怪,可这是我弟弟你,我还真就有些奇怪了。要说从小围在你身边的姑娘可多了去了,你从前也不怎么上心,要不是有苏景山带你往烟花之地去了几遭,全家人都要以为你要去当和尚了。”
其实容姗这几句说的倒也没错,容信从前对女子全不上心,在他眼里,那些有着美好皮囊的女子与其他陌生人也没什么两样。而诸如乔枳曼吴语芳之流,因着身后有着不同的势力,他更是敬而远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