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好歹,是勾搭上了,他每逢周末来找我过夜,我也故意说些或真或假的故事让他对我又怜又爱。年轻人到底是不同的,他们疼惜你的肉体,更懂得顺便安抚你的心灵,虽然我不敢信,可这个男人除外。
别问我为什么除外,我也不知道。
我大概只是沉迷于每次欢好后他为我盖上的被子,每次下午茶他探身为我取来的方糖,每次一起散步时他下意识走马路一边的动作,每次我转身离开时他站在原地目送很远的身影。我是没心没肺只认钱的童连,我是看不起人动辄发脾气的童连,我是在床上给予你全方位的配合却懒得对你笑一笑的童连。
童连也是人,也需要关心和温暖。
我那时候觉得,全世界只有慕辰懂。
他给了我要的,那么,我就把我唯一保留的,一点点的真心给他。
我就,不顾一切地爱上他。
我们的关系保持了许多年,稳定且持续。他要开酒吧,我就付了违约金,死活跟过去。我名声在外,目中无人,店里的人暗地里都看不惯我,与我同时进店的那个男生倒是得到大家的喜欢。我腻在慕辰怀里冷笑,当年的我比他还要单纯,可是做了这一行,越是单纯,越是死得快。
到慕辰店里的第一天,生活给了我一个下马威。
我推开包厢门,赫然见到当年那个开启我悲惨生活的老男人。据说他后来去了美国,金融危机那年撤了资金回国投资,受到热烈欢迎。我躲着他,恨不得这辈子别再见他,我对着任何一个人都能挑着眼角微笑,唯独对他,不行。
我怕。
怕也没用,包厢门被反锁,不知道是谁干的好事。我们在包厢里追逐,这么多年没见,这老家伙大概仍旧勤于运动,没几下就把我制服,解下腰带把我拴在桌子腿上,又从包里翻出条绳子,捆住我腿,甚至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他那方面确实是不行了,但毫不妨碍他折腾我,昏昏沉沉之际,我还有力气自嘲。
上次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走路,这次只怕不止三天。
当然不止三天,他玩了我就不止三天。
两个星期之后,我回店里,见到慕辰只想哭,可慕辰站在走廊尽头,微笑着对跟我同一天进店的男生说着什么,见到我,也只是点头示意。
我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恨上惊蛰的。不能恨慕辰,就只能恨惊蛰。
那老男人,后来我也经常接,跟他定了协议,下手轻些,伤倒是很少再有,每次陪过那人,收获大把钞票的同时,休息个一天也就完事。我自己心里头明白,自己比以前更加坚强,我那时候,更是佩服自己的坚强,外加心狠手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