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出名了呀,庄小弟!”
“是啊是啊,少年成名,我看那,你的第一本不大卖都不行了——咱们华夏的读者千千万万,哪一个如你有这样一番奇遇?下个南洋,还令土人公主神魂颠倒,成了南洋出名,倾国倾城,褒姒妲己一般的美男子——”
“哈哈哈哈——行了行了,别闹了,好了,庄长寿,别哭啦,你们不是什么都没做过吗,传染不了疾病。”
买活军的这几个兵丁,嘲笑庄长寿时是非常理直气壮的,因为他们毕竟为了庄长寿特意走了一三十里路,在路上呆了两天时间那,虽然买活军有自己的考量,但这份人情也是实打实的,庄小弟被他们调侃几句,也是应该的事情。
甚至就连最温厚的徐侠客,也不曾拦在头里,只是没有和兵丁们一起打趣庄小弟罢了,张宗子更是被逗得乐不可支,畅笑了好一会儿,才开解道,“你的脸上不会被刻上梅花斑的!放心好了!”
庄子的哭声便逐渐止住了,他揉着肿胀通红的双眼,语气有几分将信将疑的,“真的吗?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
这天下任何事情,只要和男女有关,便能引来旁人窥探的兴趣,哪怕这几个兵丁对纹面刺青、又黑又矮的公主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但也不妨碍他们一下来了劲儿,探听庄长寿承受的非人待遇,“她们怎么你了?”
庄长寿面色便发红起来了,他先不愿说,但心中到底是不安的,忸怩了一会,附耳对同龄人中相对文雅些的张宗子说了,张宗子听了说道,“哦,这个还好,手碰到了没有什么的,把玩几下不会传染——”
余下几个兵丁于是一发又哄笑了起来,庄长寿浑身都红透了,他穿着买活军带来的短袖衣衫,因为是兵丁们支援的,有些过大了,可见到一直脸红到了肚皮上去。“她们的手好脏啊——有泥还有血!”
“那个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行路时有在身上抹泥的习惯,尤其是庄少爷细皮嫩肉的,若是不裹了泥,路上行走,惹来一群小咬的话,那种痒是能让人发疯的。”
通译忍着笑解释道,“应该浑身都给抹上了,但那处皮肤是最娇嫩的——这种草药泥抹上之后可以维持几天的药效,庄少爷的衣服不合身,也没有扎绑腿,明天动身时,还是抹些泥为好。”
庄子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我要去洗掉这些脏东西时,他们不太乐意,可惜,我说的他们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听不懂。”
他的运气的确还算是相当不错的,被公主一行人带走之后,第一日一早就被国王的侍卫追了上来,不过,当时庄子反抗得厉害,侍卫们和他也无法沟通,再加上买活军也有意到村落拜访送礼,侍卫便陪他一起来了村子里。
因此,公主未能染指他的清白,而庄子最害怕的就是因此染病,在出发前,买活军已反复强调过了杨梅疮的可怕之处,以及患病后的严重后果,并明说了,南洋各港,都有很多伎女接待西洋水手,而西洋水手中患病率接近五成以上——所以,在南洋,除了良家华女之外,其余所有女人都有传播杨梅疮的风险,而买活军是早说过的,一旦发现有一艘船的水手前去票唱,那就要视为可能的传染源,为该名水手做记号之外,倘若同伴包庇,病发时水手已经和他们同吃同住了一阵子,那么,全船人因为也有被传染的可能,也都要被连累。
杨梅疮这东西,不仅仅是通过那事儿,生活中的密切接触也是可以传播的,这也是买活军教导的知识,这句话在庄子心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什么叫做密切接触呢?被碰到了那处应该是十分密切了吧?而那公主既然将人随意掳走,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掳掠西洋人的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