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方来说,根据袁菲儿出境记录,半个月前她因为工作出过国,上个星期才回来。而根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死者一个星期前做过移植皮肤的大手术,这个袁菲儿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作案。”
崔景峯不以为然道:“袁菲儿出国是自己主动向公司申请的,刚好上星期回来,这是不是有点巧合呢?而且,刚才我做过假设,假如凶手不止一个人,如果是两个人。袁菲儿只需要绑架宋心晟,剩下的事情不需要她,由另一个凶手完成,那么她表面上的时间证据就不攻自破了。而且,死者死亡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我查过袁菲儿前天向公司请了两天假,这一切都太过巧合了。”
方来不理解崔景峯的这种假设:“你说…凶手不止一个人。现阶段,没有充分证据来证实这个假设,而且以上两个人的犯罪动机实在是很牵强。”
其实崔景峯也明白这点,方来说的没错,他还没找到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猜想。
如果一个人长久重复一个动作,身体机能便会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条件反射。就像拿惯筷子的人,吃饭时,手会不由自主的拿起一旁的筷子。穿惯鞋的人,下床时,会不由自主的找鞋……而崔景峯,之所以会对这起案子有这样的猜想,可能是因为做了几年刑警,大大小小也破了很多案子,长期的经验让他大脑里形成了一种固定思维推理模式。当有命案发生,分析案情时,他会不由自主的作出一些假设,而直觉是这么告诉他的。可破案讲究的是证据,总不能告诉大家:“凭我的直觉”
直觉有时候也不一定准确。
这时,邢罪蓦然开口:“先听峯子说下去。目前为止,无论是对受害人还是凶手,我们手头上掌握的信息都不充分,所以大家不能放过任何线索。”
邢罪示意崔景峯继续方才的话题,他再白板上写下第三个人的名字
“第三:曹莹莹,二十三岁,实习大学生,兼职酒吧女服务员。外表清纯漂亮。我让方来查过宋心晟的手机通讯录,通讯录里,宋心晟给曹莹莹的备注是 ‘莹莹宝贝’正常情况下,老板给员工的备注不可能这么亲昵,但两人并未交往,曹莹莹应该是宋心晟暧昧对象之一。酒吧里对他们二人的事情也有传言,甚至还有服务员见过,宋心晟打过曹莹莹。好像是曹莹莹让宋心晟公布两人关系,遭到宋心晟拒绝。不过重点是,这个曹莹莹有个男友,叫李航,是一名外科医生,就职于宕城市局第一人民医院。”
谢洵忍不住吐槽道::“这个宋心晟还真是浪荡,和那么多女人有关系,兄弟的女人都特么敢泡,真不是个好东西,被人杀了还真不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