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他不喜欢黑夜,怕冷,讨厌虫子和毒蛇,但是进了这里这些通通都有了。

都是因为眼前这个人,路臻觉得自己不愿意就该找他。

萧野随手把刀插进了军靴里,淡淡道:“去找贝拉,她是个Omega。除非你没断奶,其他的她应该都能满足你。”

“不要。”路臻扯开睡袋扔在旁边:“贝拉不管用。”

从傍晚待在萧野身边的那阵开始,路臻就发现这个人体质和自己一样特殊。

只不过他是招蛇虫蚂蚁,而这个人,连蚊子都对退避三舍。

他很累,今晚想要好好睡一觉。

而萧野是管用的,比贝拉管用。

以前很多人说过,从725出来的孩子大多都是凭着本能行事的。廖森的判断不算全错,他们缺乏情感共鸣,自我需求排在第一。

路臻在那座常年被风雪包围的地下研究所生活了五年。

很多个和他一样大小的孩子在那里出生,一批又一批,有的消失了,有的送走了。

只有路臻,始终留在那里。

年纪太小,能记住的事情已经不多。

但725底下研究所的一切都告诉他,自己是特别的。

一个血液能改变生物基因,信息素用于控制的特殊存在。

他们称呼他为种子。

种子代表新生,也有很多人说,他是灾难的开始。

因为路臻身上融合一个男Alpha和一个女Omega的基因,他们是路臻在那五年里接触时间最多的人,那个男人姓路,路臻这个名字是他给的。

原本他没有名字,只有编号A-1。

直到八年前——

一场生物大规模变异感染事件,侵袭了725地下研究所。

出事的那天,是个寒冷的风雪夜。

——他就是个怪物!

——报应来了啊,人类自食恶果,终将万劫不复!

各种纷杂的声音成了路臻后来常常会出现在梦中的场景。

唯独那对男女的声音是不同的,

那面透明的玻璃墙,男女的血色弥漫进他的瞳孔,声音如同隔着水雾一样朦胧不清。

——崽崽,走吧,不要回头。

——别告诉任何人你的身份,你就是路臻而已,要好好活下去。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随便让人发现你的异常。

最后留下的那句话是——

去找灰雀,他能帮你。

路臻后来试图去找寻过725研究所,但那片风雪之地,一夜过去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

但路臻从小就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他找了灰雀很久很久。

但是都没有找到。

在遇到霍斯之前从来没有利用过血液改变任何生物基因,顶多就是一个人在野外的时候催生一下能果腹的植物,填饱肚子。

他讨厌霍斯,比讨厌萧野强烈一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