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页

陆之恒是记者团团长,学生会副主席,分管科技部,经常需要处理收集到的新闻素材,电脑应该是必备的工具。

而且上次全明星篮球赛,他还给庄文曜发了照片,这种操作没有电脑应该完成不了。

他一定有电脑!

庄文曜迅速压制住内心的激动,转头淡定地对袁家玮:“我有办法了。咱们先回去上自习吧,晚上回了宿舍,楼梯间等着我。”

袁家玮:“哈?”

“照做就好了。”庄文曜拍拍他的肩,“先回去学习。”

……

男生公寓除了南北两个电梯,还有两个楼梯:一个在宿舍楼正中央,比较大,大家都从这里走;还有一个小的,常年不开放,但是门锁不知道被谁给撬开了,晚上回去躲在里面干坏事,比如和ny煲电话粥什么的,还是很隐蔽的。

庄文曜回去脱了迷彩服,换上不怎么扎眼的睡衣,潜入三层,高二年级的楼层。

已经提前用微信说好了,庄文曜直接找到307,轻轻敲了两下门。

对面很快开门,陆之恒把电脑递了出来。

现在离熄灯还有一段时间,陆之恒却完成洗漱换上睡衣,一副要上床睡觉了的架势。

不同于平常正装校服一丝不苟的干练利落,现在的他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松弛慵懒的居家气息:白色睡衣的面料肉眼可见的柔软舒服,刚刚吹干的头发比平常更加潮湿细软,裤脚下不经意间露出的脚踝又白又细,v字形的领口处可以隐隐窥见细白的皮肤和胸肌……但这一切一切庄文曜都无暇细赏。

“大恩不言谢!”他接过电脑,动作极其小心,像是地下党交接情报似的,“你早晨几点起?我明天一早就还你!”

陆之恒皱了皱眉,回答:“太阳几点起,我就几点起。”

这是实话。

陆之恒这人有个“特异功能”,就是对阳光有着异乎寻常的感知力。不管是在拉紧窗帘的宿舍,还是一丝光也透不进来的小黑屋,他都能在第一缕阳光浮现在天边的时候,准时睁开眼睛,雷打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