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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坐落在闹市区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位置,看上去平平无奇、少有人光顾,但这也是一种保护色。

一旦侍者确认过来访者是熟客、或是朋友介绍来的人,便会带顾客前往真正的部落。

门口插着一面彩虹旗,内部也和一般酒吧没有什么大的不同,灯火迷离、乐声不休,处处游荡着不甘寂寞的灵魂。

“来得有点早,再晚一点有好康的!”张烨然大声说着,但在嘈杂的环境中不显突兀。

“什么好康的?”庄文曜也跟着大声问。

张烨然:“185的肌肉男穿着兔子装跳钢管舞!”

“噗——”庄文曜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庄文曜在众人狩猎者般的目光中穿梭,感到极不自在,差点就要打退堂鼓了,却被张烨然拉到一个隐蔽的角落。

他带庄文曜去见了几个老朋友。张烨然的圈子比较干净,大都是同龄人,也确实像他描述的那样友善。知道庄文曜是新人,开始便只聊些不痛不痒的话题拉近关系、建立信任,再等他主动倾诉。

庄文曜做了好大的心理斗争,正准备切入正题的时候,室内起到保护作用的音乐声忽然停下了。全场的灯光都聚焦在舞台之上,一个金发红衣的绝美男人在所有人的瞩目下登场。

“是rose!”一位前辈说。

人群的欢呼声震耳欲聋,庄文曜没有听清:“什、什么?”

“是店主的朋友啦!”张烨然扯着嗓子大喊,“一个很厉害的歌手!每年只在店庆的时候来表演!所以才在今天叫你来啊!”

庄文曜也跟着大喊:“可是我又不认识他!”

“马上你就认识了!”

rose先生说了段开场白,大致就是“感谢大家一年来的支持和今天的捧场”之类,嗓音极其婉转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