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洛神酒楼做了好几年工了,自己家大姑娘算账是一把好手,一把算盘打得账房先生也要认输,但是这个做菜?
他们大姑娘别说是做菜了,厨房都很少进过。张嫂有些犹豫的看着洛明珠,心里却想着可别把那块上好肉排给糟蹋了。
“小六子,你来帮我把这块肉排剁成拇指长的小段。”没办法,洛明珠身体还未好全,锅铲勉强能拿起来,但是剁排骨是真没力气。
张嫂暗叹一声:果然,这小姐刀都举不动,哪里像是会做菜的样子啊?
小六子在洛神做了三年的菜墩子,技术是嘎嘎好,动作利落干脆三两下就把那三斤多的肉排给剁好了。
洛明珠把袖子挽了起来,青色衣袖下露出一小截纤细白嫩的手臂,小六子看了一眼,忍不住微微撇过头移开视线。
明珠在21世纪当了几十年的主厨,自然没有这种避嫌地想法。
她仔细的把肉排放进盛满水的水盆里,用力将肉排里的血水搓出来,搓出来之后将血水倒掉,如此反复两次,直到全是清水才作罢。
而后将排骨放进大锅里,加上葱段和姜片,在倒上一汤匙的白酒大火使劲煮。
做完这些,明珠忍不住抬起胳膊擦了擦额头上渗出来的汗。她此时嘴唇已经发白,脸色也不太好。
洛明珠这性子又犟又倔,洛华管不了,直接走出厨房去大堂盘账,眼不见心不烦。
张嫂蹲坐在灶孔前面负责看火,一根根干柴塞进灶孔里,火烧得正旺。
一锅水不一会儿就开了,随着开水翻腾,排骨里没有清洗出来的血沫也跟着浮了上来。
洛明珠看着旁边无所事事的小六子,让他拿勺子将浮沫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