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页

这一顿饭吃到了晚上10点才结束。心满意足地并肩从餐厅里出来,这才发现,原来外面下雨了。9月不是a城的雨季,加上两人都习惯了汽车代步,是以都没留意天气预报。这刻飘起了雨,湿漉漉的路上一个人都没有,空气有点凉,怕是秋天要来了。

停车场在街区的转角,离这家法餐厅有三四百米,这会儿雨不算小,淅淅沥沥的,走过去怕是会淋湿。

但麦文澈难得来了兴致,狡黠地怂恿要跟明榛一起跑到停车场去,还规划着从哪里绕过去路程更近,可以少淋些雨。

明榛皱了皱眉:“我去把车开过来好了,你在这等我。”

说完不等麦文澈回答,飞快地钻进了雨帘里。

真不想淋雨可以跟店家借把伞啊——麦文澈想吐槽的话压在了喉咙。看着明榛雨中飞奔着的颀长背影,忽然如鲠在喉。

这一幕如此相似。

在大学时,他就在楼上看见过明榛在雨中奔跑,当时就是为了回宿舍拿伞来接自己。

麦文澈自己是男性,平时在公司也非常绅士,即便是领导,他一直都是体贴别人的那一个。出入电梯会帮人按着开门键,下班顺路会送同事去地铁站,跟女同事吃饭从来不会灌人酒

甚至谈恋爱的时候,也没太多体会到这种待遇。

男人们骨子里都是“犯懒”的生物,有时候上班下雨,就算车里有伞,从停车场到写字楼的那几步路,宁愿淋湿都懒得拿出来打开。

如果是丁予泽,两人会毫不矫情地一起淋雨跑过去,狼狈地踩起一地水花然后哈哈大笑。

然而明榛会自行冒雨过去,开车来接他。

——分了手还拿丁予泽来对比,也不是说想抨击前任,毕竟每个人的相处方式也不一样,但没有人抗拒被人呵护着的感觉,是以他忍不住去比较。

就算4年不见,就算中间有着不可填补的空白,就算分开的真实原因至今无从得知,但有一件事情麦文澈是确定的,就是他还是会对这种温暖的细节而心动。

他还是很依恋着这个人对自己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