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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榛和他聊着这些鸡零狗碎的生活日常,听着这个一直对自己不吝夸奖的人的赞赏,突然觉得真的很喜欢。

有种甜丝丝的欢喜充盈胸腔。

喜悦完又有一丝怅惘。

这一整个周末,明榛都是跟麦文澈一起过的。

麦文澈周六晚约了朋友过来聚餐,说给叫小范的朋友接风洗尘。两人吃完早午饭后,便驱车回了他住处。下午去采购了些食材,尔后陆陆续续迎接了一些朋友过来。

叫小范的女生说是个烹饪高手,所以才选择了在家下厨。明榛不太擅长交际,但喜欢下厨,加上也想着给小范打下手交流下厨艺,所以时间基本都泡在厨房里。

这顿晚饭男男女女有七八个人,除了小范和她老公是情侣外,温献带了个年轻姑娘,介绍说是“朋友”,某某大学还在念大三。麦文澈转头在小姑娘看不到时戏谑他“不是人”“小七岁也能下手”。

温献一脸无辜地说:“我一直都在说男人不是好东西啊!男儿本色嘛!”

麦文澈笑骂着“狗东西”又去踹他。

两人聊着天,温献忽然问他有没收到黄渺的婚礼请帖,说是下个月就要举办婚宴了,黄渺让他携眷参加。

麦文澈回说收到了,对方也是叮嘱他携眷参加来着。

温献说:“我准备带我宝贝去。”

麦文澈瞬间无语:“你带人去,那我自己一个人啊?”随即有点报复性地放弃说,“行!那我带兜兜去。”

温献啧了一下,说:“兜兜,兜兜,怎么像叫条狗似的。”

麦文澈瞪了他一眼,反驳道:“就算是狗也是条好狗,不像你,狗东西。”

温献无所谓地耸耸肩,忽然又凑进来,小声问:“你俩好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