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礼貌!我比你大!就得叫哥!”麦文澈闷在人怀里,嘴巴还不饶人。
“不要!”明榛忽然有点委屈,“别人都叫你澈哥!我不要跟别人一样!”
“别人?谁啊?”
“温献女朋友也叫你澈哥!”
这幼稚鬼的小心思原来在这等我呢!埋在明榛胸膛的麦文澈笑了,从他怀里挣扎地抬起头,问道:“那你想叫我什么?”
“我不知道。”明榛扁了扁嘴,补充说,“总之要跟别人不一样。”
麦文澈嘴角噙着笑意,说:“那你想一个。”
“随便都可以吗?”明榛问。
“我先听听——”
明榛顿了顿,忽然含糊地说了两个字,麦文澈其实听见了,但有点不可置信,诧异问道:“嗯?什么?”
明榛似乎有点害羞,咬咬牙又重复了一次:“宝宝!”
麦文澈的嘴角越翘越高,不知道到底是跟幼稚鬼谈恋爱后自己也变纯情了,还是人年纪越来越大后就容易变得幼稚,他发现他还挺喜欢这个称呼的,像被人捧在心尖上的珍贵的小崽子,被呵护着、疼爱着、宠溺着。
心口泛起阵阵甜意,却故意道:“没听见,叫什么?”
明榛这才知道对方肯定听见了,就是在故意哄骗自己再叫一次,也懂得了对方这是喜欢的意思,高兴得嘴角都要咧到苹果肌了,便配合地又叫了声:“宝宝!”
麦文澈“嗯”地应着,应完又觉臊得很,四舍五入都30岁的人了,居然被一个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喊“宝宝”,好不要脸啊!他整个耳朵都烫得发红,干脆凑上前去吻住人阻止他再说话。
明榛第一次这么有眼力见,觉察到对方是害羞了。难得能拿捏到麦文澈,明明嘴里被堵着,还是含混不清地喊着“宝唔嗯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