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荷能吃苦,还勤快,最重要的是,也没什么花花肠子和坏心眼儿。

这种人,属于最好欺负的老好人。

白露把沈荷发展成了好闺蜜,这样,每次出去逛街,都会有人帮她拎东西,每次去上公开课,都会有人帮她占座位。

甚至,沈荷还会贴心的把饭菜给白露打回来。

而白露还以沈荷的,就是那些在学生时代毫无意义和作用的如何化妆,如何穿搭配。

没有哪个女孩子是不爱美的,包括男人也爱美。

所以,家境清贫,一直没穿过什么高档漂亮衣服的沈荷,在白露的炫耀中,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经过白露的熏染,沈荷渐渐的也变得注重外表,甚至还有些爱慕虚荣。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接触上了霸总言情小说。

再之后,便是一系列的悲剧。

所以,白露提出要和沈荷一起去逛街,成欢当然不放心,她怕白露再一次的把沈荷带坏了。

正在看书的沈荷闻言抬起了头,回转身冲白露笑道:“好呀,刚好我打算买个便宜点儿的智能手机,这样以后给我爸妈他们联系也方便。”

白露皱着纹得很精致的一字眉,语气颇显炫耀和得意,说道:“智能手机太便宜的根本不能用。我的是我妈妈托她的一个好姐妹从国外带回来的,用着特别顺手。”

她趁机凡尔赛了一把。

成欢最看不起的,就是白露这种人。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说实话,有些时候,她跟白露一样,也是觉得某些国产的东西很次很低劣,完全比不上国外进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