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蜀南神情尴尬,本来打算假装老鼠撩腿跑路的,即已被识破,他也强拧着脖子道:“谁说我没义气,你肖叔叔我十岁起就开始混江湖,混了有三十来年,没别的,凭的就是为人仗义,讲义气!”
“我看肖鼠鼠才对!胆小如鼠,不然你为什么装耗子!”虎子又白了他一眼。
“这。。。这不是跟你俩开个玩笑嘛!”
“行,就当你说的是真的,那我们现在去救万少爷,你去吗?”
“去!谁不去谁是耗子!”肖蜀南直了直脖子道,后又补了一句:“要救就赶紧,再晚点他可就被秦响打死了!”
“那还等什么呢!还不快走!”王语嫣飘在半空中兜着圈圈,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急迫。
肖蜀南被半空中的鬼魂惊了一惊,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今天晚上什么怪东西都见过了,这也不算什么了!说着四人又奔向屋子。
“史老二,都怪你个蠢货,居然能被女婿背上捅刀子。”地下牢房里那个浑身□□,身材魁梧的男人露着口黄牙说道,他的声音很响亮使得封闭的牢房有一股嗡嗡的回音。他的头发因为很久没理而长到了齐肩膀的位置并因为肮脏油腻而略带卷曲,腿毛,胸毛亦是如此。也许是由于地牢里的伙食不好,已经能看到他嶙峋的肋骨。他的四肢和脖子都被锁着粗大的铁链,每一个动作都显得这么沉重,每一个动作都会带起铁链摩擦地面的响声。
“行了你,齐大脑袋,天天叨叨这点破事烦不烦啊,老子耳朵都快起老茧了!”被吊在木架上的史金贵白了他一眼。
“亏你还说自己是个老江湖,连个生瓜蛋子都弄不过!”齐大脑袋在地上捶了一拳,扬起了些许尘土,让他连连吐了几口吐沫。
“你是不知道,多年前,那小子还是个穷学生。我在街上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坐在街边要卖身葬父,他老爷子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身上盖着张草席。”
“哼,死爹妈的都是贱命。呸!”齐大脑袋一开口嘴里又灌进去些尘土。
“我看这小子能识文断字,又有孝心,只当是个忠厚人,又是帮他把老爷子埋了,又把他收留了。那时候正好缺人手,我就问他:‘小子,你是想去当个小干事还是留在我身边给我当个勤务兵。’那小子硬是要留在我身边当勤务兵,说是什么知遇之恩没齿难忘,又说要断头削肉以报恩。呸!”尘土似乎扬到了史金贵的嘴里:“当时我信以为真,到这里我才知道这小子是想近水楼台,指着当老子的马前红人呢!”
齐大脑袋又冷哼一声,“亏你个蠢货信了!口舌之言也能算数?要不是你,老子哪里能落得这幅田地!要不是你耍花招,这万富城的司令应该是老子!咳咳咳!”他越说越激动,把地上的土扬得更放了烟雾弹一样。
“咳咳,齐大脑袋,你说就说,摆弄你那四条棍儿干什么玩意儿!呸呸!”史金贵眼睛隙开很小一条缝,很不满齐大脑袋把公共环境搞得这么差。
可齐大脑袋看到终于有一样能够恶心到史金贵,心里很痛快,他撒了欢地双腿双手在地上胡乱扫着,把空气弄得更加浑浊了,这可能就是痛并快乐着吧!“就膈应你!膈应死你!咳咳!”
“弄吧弄吧!反正已经这样了,还能更糟吗!咳咳!”史金贵索性由着他去了。
这一下齐大脑袋又不起劲了,等烟尘沉下去后他又怒道:“你个死胖子真是没皮没脸!想当初要不是你耍赖,这万富城应该是我的!”
史金贵冷笑一声,“这可不是耍赖,这叫手段。”
“呸!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君子所不齿也!”齐大脑袋这回没有肢体动作了。
“就算我是小人也是个仁慈的小人,否则你能当上副司令?”史金贵轻蔑一笑表示不置可否。
“你!”齐大脑袋欲言又止。原来齐大脑袋和史金贵在二十年前是一个军队里的大头兵,算是一个饭桶里扒拉过的战友。两人各有本事,都从战争中活了下来并拉起了自己的一只队伍。几年前两人约定谁先进入万富城便能成为万富城的司令。骁勇善战的齐大脑袋自然对自己那支号称不败神话的军队信心十足。可因为某些原因,最后竟让史金贵率先进入了城门,成为了万富城的司令,而齐大脑袋则成为了副司令。各种缘由咱们暂且先按下不表,后续再慢慢道来。
“不择手段才是最厉害的手段,既然要到达目的地,走官道和走小路又有什么区别呢。只要打到目的就没人会追究过程,就像那些穿西装打领带的,就算他们几年前还是卖鸦片的,贩私盐的,甚至是打家劫舍的,也没人会去追究。”史金贵甩了甩头,将几乎要挂进眼睛的头发甩到了脑门上,但很快那撮头发又挂了下来。“人啊,不要脸就能天下无敌,如果你有十分的不要脸,那你只需要五分的本事就能成大事,但如果你只有一分的不要脸,那你得有十二分的本事才能成大事,懂不?”史金贵眯笑着看着齐大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