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圆:从没见过比狗还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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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瑜。”奚欢捧着手里温热的牛奶小口小口的喝着。
“嗯?”
“伤口还疼吗?”
“不疼了。”手背的抓伤只是看起来有些可怕,实际上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疼,甚至包扎都是多余的。
“那就好。”奚欢喃喃道。
屋里一时间只剩下沈瑜敲键盘的声音,来来回回的键盘声昭示着沈瑜的忙碌,奚欢看了眼见底的牛奶,不好意思道:“那个,借一下厨房。”
沈瑜停下敲键盘的手指,密密麻麻重复的字在嘲笑他方才的‘忙碌’,他咳了一声后将文件最小化,表情有些不自然,“放着待会儿我洗。”
“医生说了最好不要碰水。”这一点上奚欢有自己的坚持。
他的手修长好看,手指骨节分明,奚欢甚至一度怀疑造物主在捏他的手指之前一定练过千百次,直到有信心了才秉着呼吸一点一点的雕刻,否则怎么可能一次就将每一根手指都捏的那么完美。
偏偏这样完美的手被她家猫主子误伤,手背上的伤仅仅是看着就觉得疼,要是碰水感染了,那她就更罪大恶极了。
她肃着一张小脸,眼里满是不赞同和关心,沈瑜唇角勾起,乖乖巧巧的点头应道:“好。”
他的视线紧紧随着松了口气的人,她纤细的背影在厨房忙碌,他没有丝毫领地被侵犯的不适,反倒觉得空荡的房子顿时有了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