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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带着贴身随从急匆匆地出去了,至于盖春则留了下来。

符景烯问了他:“这个案子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沈伯父杀妻根本定不了罪,正常来说官府应该要放人。”

盖春苦笑道:“孟知府二十天前根据我们老爷说的,派了两个捕快去南洋找寻鲁氏的贴身丫鬟。”

派人去南洋找证,这一来一回顺利也得要两个来月。一路上的吃用以及路费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官府是没这笔开支的。

再者孟自杰并不是什么青天大老爷。他这般大费周折去找几个丫鬟婆子,除非是有更大的利益。

想到这里,符景烯直接问道:“你们是不是送了钱给孟知府。”

盖春点头道:“是,从我家老爷被关起来到现在,我们已经送了十万两银子给孟知府了。”

符景烯明白过来了,当下笑了起来:“孟知府这是将你们沈家当肥羊了。”

有句老话说得好,破家的知府灭门的县令,孟自杰这招分明是想要榨取更多钱财。

盖春说道:“老爷在监狱里,我们要是不送钱,老爷就得遭罪了。”

符景烯笑了下,这样大手笔的送钱换成是他也不会放沈少舟出来了。多关一个月就能多十万两银子。关个三五个月就是三五十万两银子,这么多钱拿去打点,找对了路子够他往上升两级了。

第694章 平冤(3)

符景烯看向盖春,问道:“你跟了沈老爷多少年了?”

“有十八年了。当初鲁氏没了的那段时间,我当时在琉球。”

符景烯直言不讳地问道:“那你应该知道,你家老爷这些年大概赚了多少钱了?”

盖春抬头看着他见他神色淡淡的,纠结了下说道:“应该有一百来万两银子。不过赚得多花得也多,按照我的估算这些年下来也就存了个二三十万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