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也用不着站在这羡慕他人了。
……
光亮如白昼的屋内,叶翟酩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正想抬起右手揉揉刺痛的脑袋,突然发现双手铐了一副镣铐。
努力眨了眨眼睛,看清周围的环境,后知后觉的猜到这是在警察局里。
忆起昨晚害人不能反被暴打一顿的场景,神经如他也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忍痛能力再强也是人,何况何钦还下了死手,痛入骨髓的疼痛,更是叫人生不如死。
时刻在门外看守的警察道:“醒了?”
叶翟酩眼神阴鸷,低下头一一扫过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红肿青紫的皮肤颇有种惨不忍睹的赶脚,理都不理门外的人。
警察对他无视自己的态度丝毫不介意,自顾自地说:“如果你愿意把所有知道的事情交代清楚,我们会对你从轻发落。”
叶翟酩不屑道:“所谓的从轻发落,不就是死刑改判无期徒刑,二者有区别?”
“区别在于判二十年有期徒刑,二十年过后立即死刑,我个人认为前者于你更有利。”警察直言道。
大多数人能活着都不会选择让自己死去,叶翟酩这类人恐怕只会比别人更加惜命,综上所述,为了活着付出些许已然不重要的物品,换做是任何人也会这样做。
但他恰恰低估了叶翟酩的难缠程度。
叶翟酩反问他:“难道在监狱里呆上一辈子,没有自由的活着,比死了好?你们又凭什么认为我会乖乖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