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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虚浮地朝着门外走来,苏安见状,忙躲在门柱后,待吴大志离开房间,便远远地跟着吴大志来到了上锁的房间前。

尽管心中急切,可苏安没有鲁莽的上前,一直等到吴大志掏出钥匙将房门打开,朝屋内走了进去后,才悄悄的跟上,听到吴大志酒醉的声音从漆黑的屋子内传来:

“怎么?给我装死?正好方便老子绑你!”

这话一出,伴随着耳边传来的隐隐警笛声,苏安脑子里名为理智的那一根弦彻底的断了,哪里还肯再等,直接冲进屋内,看到的便是躺倒在地的小秦天被吴大志用膝盖压着,正被粗鲁的用绳子捆绑着。

趁其不备,苏安直接朝着吴大志的脑门砸了过去,此时的他,已被愤怒和憎恨包裹,无视两人体格的差异,驱使着他倾尽全力对着吴大志拳脚相向,这番行为,同时也激怒了酒精上头的吴大志。

虽偷袭成功,可吴大志也在此时反应过来,自己绑架的事情被人发现,而外头的警笛声更是如同催命符一般让吴大志慌神,只想着将眼前的人解决掉后逃走。

掏出藏在身上的水果刀,发狠的朝着苏安刺了过来,苏安没想到对方身上带着刀,手掌惊险的一把抓过对方刺向自己腹部的水果刀。

割裂的疼痛让苏安的理智回归,耳边伴随着破门声以及训练有素的脚步声由远而近的传来,对上吴大志猩红的双眼,那一瞬间苏安仿佛猜到了吴大志想要干的事情,一个闪身挡在了地上正昏迷的小秦天身前,应对着吴大志发起的攻击。

体型的差异以及对方手里的凶器都让苏安只能拖延时间,无法做到将对方制服,被对方一拳打在了太阳穴上,大脑发昏,栽倒在地。

倒地时撞翻杂物引来的动静让正在四处搜寻的警察有了目标,就在吴大志对着苏安挥刀而下时,意识模糊的苏安只听到耳边传来一声枪响,便彻底地陷入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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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里普个法——

吴大志对小秦天的行为属于绑架罪(以下引用至百度)

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吴大志对苏安的行为属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