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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笙心一横,做了个这辈子她都没敢想过的决定,闭上眼睛,说:“行,那你就喂我试试吧。”

“好,嘿嘿。”刘德福笑得脸颊肉鼓起,手上动作变得十分积极起来,一下就重新拿起了兔头。

不过刘德福十分体贴,没有直接把兔头塞进袁笙的嘴里,而是将兔头上的肉撕了一点下来,温柔地喂给了袁笙。

那块肉小小的,却带着一股麻辣鲜香的味道,直直冲进了袁笙的嘴里。袁笙本来还在想,闭着眼睛的话,要怎么样才能够精准地啃到兔头上的肉,但当她尝到麻辣兔头的味道后,这一切全都被她抛到九霄云外了。

那鲜辣的味道之中,夹杂着种恰到好处的麻香,袁笙舌头一卷,都还没尝出具体什么口感,那块兔脸颊上的肉就被她吞了下去,带给她的唯一感受就是,好香,好辣,好好吃!

袁笙急忙睁开了眼睛:“你刚刚喂我的,真的是兔肉?!”

刘德福拿着兔头乐呵呵地笑道:“当然了,怎样,很好吃吧?”

袁笙点头:“是……是挺不错的。”

“那要再试试吗?”刘德福拿起了那个已经被他掰开了的兔头,递到她面前。

“嗯!”

然后袁笙就一把抓起了兔头,开始痛快地啃了起来。好吃果然是最重要的,而且只要迈出了第一步,后面就不会再觉得有那么恐怖了。

现在的她觉得造型什么的都是浮云,毕竟这东西实在是太好吃了,入口鲜香咸辣,辣卤汁水的味道已经全煮进了兔头里,叫人越吃越觉得上瘾。

而且这兔头不知道是怎么处理的,上头的肉竟然一点都不柴,吃起来十分酥软细腻。她还以为这种东西一般都是很干很柴的来着。

袁笙入迷地啃着兔头,将上头的肉尽数撕了下来。这兔头真的是越啃越香,啃到后头,她连骨头里的汁水都不想放过,狠狠吮吸了几口,将那股鲜辣的味儿吃尽了,方才觉得满足。

刘德福见袁笙已经将兔头上的肉啃得七七八八了,便从打包袋里拿出小勺子,适时递给了袁笙。

刘德福:“我跟你说,这兔头上的好东西可不止是那些肉呢。你把它后脑勺掰开,里头有脑花,那个是最好吃的!”

袁笙“嗯”了一句算做回答,然后就学着刘德福的样子,捏住兔头的下颚骨,一把将兔头的后脑勺掰了下来,果真露出了里面的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