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干脆丢下他不管了?”

罗雁声叹息一声。

他倒不是担心多养一张嘴,反正他十八岁以前养酒鬼父亲,十八岁以后养叛逆崽崽也没什么差别,而且给人当爹吧,总比给混蛋当儿子好。

最主要的是,原身最后是被反派折磨死的。

所以跑吗?

——算了吧。

罗雁声长舒一口气。

宋矜经历过的事,罗雁声也同样经历过,或许因为这样,他对宋矜其实是有些感同身受的。自己要是跑了,不知道宋矜还会遇见什么人。

至少,宋矜比他那酒鬼父亲养眼多了,毕竟原书里颜值吊打男主。

再说了距离宋矜成年还有两年的时间,在他暖心地呵护下,叛逆的崽崽会变成对祖国有所贡献的五好青年也说不定。

总之,现在罗雁声既不想丢下他,也不想死。

当务之急,还是先把人接回来吧。

“出门,接我崽回家。”

说动就动,罗雁声一个鲤鱼打挺从凉椅上跳下来。

不过太阳还真大,宋矜的盛世美颜不知有没有被晒黑。

罗雁声用蒲扇遮在头顶,推开门就走了出去。

火辣辣的太阳隔着衣服烫在皮肤上,传来一阵刺痛。

该说不说,这具身体真不行,细皮嫩肉的,一晒皮都得褪好几层。

“婶子,我家宋矜在哪个工地啊?”

邻居家大婶端着一盆脏水走了出来,罗雁声立刻叫住她。

大婶瞟了他一眼,直接将水朝他泼了过来。

“哎呦,这是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