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已经吃过饭了吗?那份外卖还是我送你的。”
那同事是跟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关系还算可以,因此面对他时脸皮极厚,脱口而出道:“这不是闻见香味又馋了嘛。”
林尚有些无奈,但他一直是个老好人的性格,便道:“那行吧,给你一个卤鸡爪吃,手套给你一个,好了,快回去吧。”
同事嘻嘻笑道:“谢谢林哥!不过我想在这里吃完再回去嘿嘿嘿。”
嘿,这人还得寸进尺的。
林尚看他分明就是想在这儿看自己吃完午饭再走了。
要是他真是这么想的,那林尚也管不了他,乐意看就看吧,要是被馋到了可就没有下一个卤鸡爪了。
高嘉禾还真是这么想的。
从小他就被周围的人说自己是狗鼻子,还是个嘴馋的狗鼻子。家里是他爸掌勺,每次他爸做饭的时候他总能精准地闻出他爸做的是什么菜;爷爷奶奶给他带了什么好吃的什么饼干糖果之类的,他也能精准识别;同学们藏了什么小零食也逃不过他的鼻子,他总是厚着脸皮去找关系好的同学蹭吃蹭喝。
直到现在上班了也没变,女同事都爱买些小零食吃,他总忍不住嘴馋,不过比起小时候他已经克制多了,倒不会厚着脸皮去找女同事要吃的,所以他就把目标转移到了男同事身上。
林尚是跟他关系最好的,尽管这天中午高嘉禾已经吃了他送的一份外卖,但当林尚再次从外面回来的时候,高嘉禾便在他手里的袋子上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那是一股从小到大都从未闻到过的奇妙的味道,一闻到这股香味,明明中午已经吃外卖完全吃饱了的他突然又感觉到了饥饿,口水差点就要顺着嘴角流下来了,香得他抓心挠肺的,于是他就大着胆子跑去找林尚要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