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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夏道:“万一我算计你家里人的器官呢?一个肾还是挺值钱的。所以,你还是看看吧。名字是不能随意签的!”

徐琰是跟着一起来的,徐瑾在家照顾阿公。

徐瑾13岁,课余已经要负责打理家里的一日三餐了。自己做饭吃划算许多。

并且她还要照顾病人,只能周末再到园区来打小时工。

偶尔遇上需要穿人偶服的工作,园区一般会给她。

虽然辛苦,但小时工资能有40。

至于徐琰,就是之前捡易拉罐,现在外加偷偷卖手机吃差价。

徐忠惊疑不定的看向黎夏。

徐琰赶紧道:“爸,黎总只是打个比方而已。我跟程程做朋友已经两年多了,她真要做什么用等到现在,还跟你签合同啊?”

这么有钱的人,真需要人的器官,也是会有人愿意□□的。

“哦。”

黎夏道:“我让律师来给你们讲讲。”

不是黎夏的律师,是社区做法律援助的律师。这算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一种。

律师逐条给讲解了,然后对徐忠道:“可以签。你们家其实根本不具备资质的,算是黎总帮衬你们吧。”

黎夏道:“不是的,不是帮衬。我是真觉得徐琰找的这个路子,很适合我的一代手机出货。香港有150多万贫困人口。但这是相对香港而言。其实他们也都是买得起一千多的手机的。这还是一个相当大的购买群体呢。你们给我当个媒介,比我的人直接去找这些人推销省事。而且,你们吃批发和零售的差价,又不用我付工资。”

徐琰道:“黎总,其实你在这一片的名声很好。你的专卖店开起来,又有保修点,附近的人会来买的。我以后不在园区外三公里的范围内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