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猜她都能想到,肯定儿媳妇说没喜欢的,不想要,然后这傻儿子也就真不买了。

可谁知宋大芳说完,陆星月就道:“买了,买了呢!”

“扯得布,让人师傅做呢,三天后就能去拿了。”

不等宋大芳说话,陆星月又道:“我瞧着县城那些衣服款式都不喜欢,我就扯了布想着让人师傅帮着做。”

陆星月说着又忙道:“我们还遇见大姐了呢!”

“碰见你大姐了啊?”

“她去干啥子的?”

“也是扯布做衣服的,说是天热了,给俩孩子做。”

“大姐还让我们去他家吃饭呢,是我们东西没买完,就让她先回去了。”

宋大芳提起这个女儿直摇头“不去她家,谁去她家吃饭啊,冒冒失失的一个人。”

陆星月有些无奈想笑,她瞧着大姑姐挺好的啊!

为啥那么排斥去她家吃饭啊!

陆星月不知道的是,这就是观念的问题,在宋大芳和周庭越心里,周如君嫁出去了,到了婆家过日子,好与不好的,一家子都是她一个外姓人。

娘家给上力,她在婆家腰杆子硬气,要是那不体面的,三天两头去闺女家打秋风,那就别想硬气起来。

他们不想让人看成是那爱打秋风的娘家人。

所以不论是周庭越,还是宋大芳他们,轻易都是不会去周如君家吃饭的。

只是陆星月没有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