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周东阳没出门儿,窝在家里读书写字,他写的是楷,须得沉下心,静下气,才能写得好,与行书的活泼肆意凸显个性相比,写楷更需要情绪的收敛克制,笔画精细,结字方整。
姜甜觉得周东阳很不对劲儿,前世他就喜欢写毛笔字,通常写行书代表他心情不错,楷书则恰恰相反,预示着他心情烦躁,有一次她惹恼了他,他竟然在她脚底上写起蝇头楷,她肌肤敏感,简直是又痒又麻,偏他还不准她动,她若动了,他便挠她脚心的痒痒肉,欣赏够了她笑得喘不上气,满脸通红,眼泪横流的狼狈样儿才肯罢休。
犯病的宋逸就是一个大写的衣冠禽兽!
似乎心有所感,埋头书写的周东阳抬起头,对上姜甜的目光,笑了,朝她招招手,“乖,过来。”
姜甜条件反射般地后退了一步,周东阳目光微闪,从书案后边绕过,走到姜甜身边,抓住她的手,温声道:“过来陪我一起写,好吗?”
姜甜愣了一下,忽然脸色通红,伸手去推周东阳,“混蛋,别想再像以前一样欺负我,这次我可是有娘家的人,你敢欺负我,信不信我跟你离婚回娘家!”
周东阳听她张口就是“离婚”,目光一冷,但很快收敛起来,笑着刮了下她的鼻头,道:“生不敢,娘子若还是记恨着前尘往事,尽管报仇,直到你能出气为止。”
姜甜也不知道最后怎么搞的,被周东阳一步步激着胡闹起来,把周东阳身上弄了一身黑墨汁,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他的痒痒肉在那儿,最后福至心灵……,等干完以后,她才后知后觉脸红起来。
周东阳衣衫凌乱,脸上带着孩童般的委屈,可怜兮兮地瞅着她。
“……”姜甜羞愧,“我帮你洗洗吧。”
周东阳眨了眨眼,“那你要仔仔细细地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