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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继承人存在毁坏遗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故意抛弃被继承人或者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才会被判定丧失继承权。

霍秀雅这人心术不正,以非法手段达到目的也不奇怪。

至于遗嘱,稚言认为徐振林百分之九十九是立了的,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并未公证和公开。

如果他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立下了自书遗嘱,那也是有效的,只是自书遗嘱有个弊端,那就是被继承人去世后,未做公证的自书遗嘱可能会存在丢失,被盗窃,毁坏。

按照道理,徐振林这种大企业家不可能不知道这些风险。

所以,他的遗嘱到底有什么隐情?

稚言捧着资料一边思索一边走出了法院的查阅室,在走廊上,刚好遇到了一个熟人。

正是林杨。

林杨一看到她,非常激动,“言姐!好巧!”

稚言朝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别喧哗。”

林杨看了一眼查阅室三个字的铭牌,才知道自己犯了错,他压低了声音,“对了,你也来查阅资料?”

“嗯。”

“你已经入职检察院了吗?”

稚言摇头,“还没,我目前在一家律所以实习的名义在混日子。”

林杨当初还以为稚言是因为考上了检察官所以才离开的,但现在她又去了另外一家律所,显然当初离开还有别的隐情,“言姐,其实我现在都还没搞清楚当初你为什么那么突然离职。”

稚言并不想说,“这个你就别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