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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加油!”程泠给她鼓劲,对于她妈赚钱的能力她还是很放心的,根本就不用自己这个知道未来形势的人操心,一步步完全踩在了鼓点上。

等到宋一成把买好的脸盆和桶之类的日用品送过来后,宋锦决定今天大方一次,带着他俩去外面的饭店吃,也让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有一个好的开始。

“陆姐,你也别做饭了,和我们一起去吃呗。”宋锦喊上陆冬林。

“我就不去了,你带着你弟和泠泠去吃吧。”

“去呗去呗,本来应该是要专门感谢你一趟的,你要不嫌弃,就和我们一起吃。”宋锦热情的邀请她,“而且,我待会儿带他们去夜市那边转一转,正好你可以和我说说。”

她这么说,陆冬林也不客气了:“行。”

程泠问:“舅舅今天不回去吗?”

“不回了,待会儿让他在招待所住一晚吧。”既然决定了要带宋一成去广州,宋锦觉得需要让他先熟悉熟悉夜市,免得和个愣头青一样,啥也不知道。

“还住啥招待所啊,直接住我儿子那间房呗,他今天在学校补课,要明天才回来。”陆冬林说。

宋锦一愣,想了想,笑着答应下来。她现在手上的钱巴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能省一点是一点。然后,在饭店点菜的时候,她狠下心来点了一个红烧肉。

程泠吃得很欢。自从她重生后,就很少吃肉了——现在大家买肉,都爱买肥肉,她是真吃不惯。这家的红烧肉,分量足用料也正,用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极了。她可以吃两碗饭!

“说起来还是他家的厨师手艺好。”陆冬林也爱吃,自从生活改善了后,这家国营饭店也时不时的会来,“不过,生意倒是没以前好了。”

宋一成闷头干饭,他对市里面的情况也挺清楚,“外面开了好几家私人餐馆,虽然味道没有那么好,但又便宜还不收粮票,服务还好。”

自然就抢了这些“你爱吃不吃”的国营饭店的生意。

三人沉默下来,沉默中又带着隐隐的兴奋。每个行业,似乎都在发生着天翻地覆的改变。

“所以啊,你的决定是没有错的。”陆冬林对宋锦说:“早点下海早点赚钱,以后就让别人后悔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