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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锦点头认同:“这样的店反倒吃起来有味道。”

她这些年一直埋头工作,于吃食上面其实并不讲究,也没空讲究,能整点吃上饭就已经不错了。要不就是吃家里的,要不就是吃食堂。除非是在外面出差,便会在当地选一家最出名的餐馆吃一顿。但如此,吃的也不过就是游客风味。像今天这样专门花这么多时间来找一家小饭馆,是几年都没有体会过的乐趣,还挺有意思。

她看了一下周围,店虽小,的确是干干净净。而且往来的应该都是街坊邻居,有的刚下班,脸上带着疲惫,有的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一派人间烟火味。

她笑起来:“这样的地方都能被你找到,看来你平时还挺爱吃的。”

周路明苦笑:“别提了,这些年还真没怎么花心思在这个上面,没时间。老是吃那些没意思的饭局,要不就是公司食堂和家里阿姨煮的。”

宋锦一愣,哑然失笑,这倒是和她的遭遇差不多。也是,大家都是生意场上忙碌人,忙碌命。

周路明环顾一下四周,语气里带着怀念:“这其实是我刚到鹏城的时候,住的地方。”

那时候穷得很,口袋里只有几个硬币叮当响。住的是这种城中村里面的群租房,一间房住好几个人,上下床位,按天收费。这样的苦日子过了得有整整一二年,才能够出得起钱,租一间小小的单房,自己一个人住,再后来就把前妻接了过来。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把周乐天带过来的原因,日子拮据,没必要让孩子也跟着受苦。

后来,搬到了更大的房子,但是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心境了。

“当时,我给自己立了一个小目标,就是每个月可以来吃一顿这里的烧鸭饭,喝一口这里的老火汤。”

他对宋锦说,忆及往事,那双桃花眼微微的眯起,带着温柔的笑意。

宋锦问他:“那你花了多长时间才实现这个目标?”

“不长,也就半年吧。”

那半年他在码头上累死累活,终于成功的升了职。

“半年后,就变成了每周一次。”他添上后续。

宋锦笑起来,然后感叹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