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出发之前,陆岭先打电话回岛,联系登陆艇来接他们。

一个小时之后,他们坐上去船山县的长途汽车。

第4章 小命可保

长途汽车到了船山县城,下车之后,两人直奔民政局。

他俩很快拿到奖状样的结婚证,上面写着:

陆岭,二十四岁;沈溪,十八岁,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华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一九六七年八月九日。

最底部,红底上还有金色的字:勤俭建国,勤俭持家。

沈溪把结婚证看了一遍又一遍,脸上的笑容明媚动人。

这结婚证就是她小命的保证。

她保住小命,就能阻止反派黑化,虽然她不知道反派是谁。

陆岭长得那么好看,单看他那张英俊的脸,她就能再荒岛上安分地呆上十年,十年过后,各自安好。

只是耽误了陆岭的婚姻,既然他说他不想成家,那她也就放下心理负担。

要是以后他有了意中人,说不定形势已经变了,她到时候再离婚让位。

不管怎么说,她都觉得自己占了陆岭的大便宜。

陆岭知道她是迫不得已才跟他结婚,看她现在笑得开心,一点都不像做伪,完全想不出她在高兴什么。

她的笑容好甜,眉眼弯弯,陆岭被她的快乐情绪感染,心情好了不少。

沈溪仔细地把结婚证收进行李袋,问道:“你带粮票油票了吗,我们以后肯定不能总吃食堂,要自己做饭,你有粮票油票的话我们买点粮油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