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一韶红衣落江南,攘袖素手诉春风

日过湖中,倒出一片殷红,有一红衣抬手洒下鱼饵,惹得锦鲤争相而跃,溅起波光粼粼,金铃般的笑声拾去了三分春意。秀手一挥,衣裙逐波,褪去积厚的晨露,将初阳之色纳收亭中。

李纹赏完锦鲤,便拾起一本《朝阳述》,她通常都会在此地看书,从清晨看到黄昏,乏了便去小院里歇息。自打陆昂出走,她便再没回过陆家。

素手微顿,角睫轻颤,李纹在书上瞧见了陆昂二字,她喃喃道:少年初有凌云志,便将负手迎战国。书院的夫子就是能夸,这还是我家小昂吗?凉州武城,想不到他都到那了,出了凉州便入豫州,小昂那般喜欢读书,定会去嵩阳书院。

想至,李纹提笔写了封信,小昂性子急,他得叫书院的老夫子们多照顾着点。

写着写着,李纹的笔顿住了,眉黛微蹙,小昂离家一月了,也不知道给自己写封信报平安,真是叫人操心。唇角顿起,再一颔首,眉眼哀怜下,又让此间失了剩余的六分春意。

沈萱的车队入了丰江城,未做停留,直朝码头而去。

“丰江城连着淮河流域,接下来我们做船南下,不出五日,便可直抵嵩阳书院。”沈萱站在船头,看着江上的日出,神采飞扬。

陆昂站在一侧,扶着栏杆,心中闪过疑惑,问道:“你从白鹿书院出发,若是去嵩阳书院,为何要入锦州、凉州,绕这么大的兜子?北出江南,由船乘长江水域便可直入豫州。”

沈萱侧目笑盈盈地看着他,说道:“九州地志没少看嘛,当然为了你啊,谁叫某人想去北地应天书院,却傻乎乎地走锦州而过,害得人家耗费一番力气。”

陆昂目光眺望着湖心的日影,眉目染了一层霞红,“沈萱,商人逐利,你费了这般力气,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了?”

“武城一役,”沈萱沿着陆昂的目光看向湖心的日影,嘴角含笑:“沈氏获利最多,天下商贸仅剩沈家独大。还不够吗?”

陆昂轻笑,抬头直直看着日出,被刺得睁不开眼,“商贸?沈氏已是皇商,即便大周皇室默许,可天下三国鼎立,新的楚氏一定会重新出现。老实说,若非沈碧云无子,沈氏早就该衰败了。”

沈萱似乎不介怀陆昂谈及此事,“即便如此,各地军阀、权臣才贵,大到朝堂诸公,小到乡野间地主,无不紧紧盯着沈家,宛如看着待宰的羔羊。”

“所以啊,父亲去了龙虎山求机缘,让我来锦州寻你。沈家不认命,不只父亲,我亦如此,凭女儿生在书院里读出一个夫子,很不易。”

陆昂一愣,从沈萱口中说出的不易,当是有多难。他看着沈萱坚毅的眼神,一时不知说何是好。

沈萱察觉到他在看自己,便冲他一笑,“陆昂哥哥,若有一日沈家有难,你愿意来帮我吗?”

眉眼微颤,脸庞尽是熏黄,朱唇轻点,青丝逐风,好一个盈盈少女。

“我啊,不信将来,只求当下。”陆昂从怀中取出一块玉石所著的令牌,塞到沈萱手中,“北地第一书生楚徇的令牌,凭此令他会出手帮你,送你了。”

陆昂迎面看向升出湖面的太阳,看得满目的金色晨曦,心中愁意,一扫而荡。

一双玉手搭上了陆昂的腰间,沈萱踮着脚尖,将玉牌塞回陆昂胸口,在他耳畔轻笑道:“我不要!莫忘了,我沈萱不仅是商人,更是一位夫子,天下都寻不到第二位的女夫子。这东西,要送就去送给我父亲。”

“谁说女子不能成大儒,白鹿书院的文道碑上就刻有一名女子的姓氏,位列很高。我沈萱不靠别人,我不止要成大儒,更要走出自己的通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