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毒龙剑,还是踢飞并以之反攻为妙。
此外,他拿捏不准凌九霄还会使出何种厉害后招。
那等情况下,当然是明哲保身为妥。
……
凌九霄为何弃剑?
三点原因:
其一,他要施展威力更大的规则之力。
要想同一时间迅速施展重力、毒、空间这三种规则,仅用一只手肯定不成。
其二,飞剑追击,可逼迫公孙长空升空一战。
升空作战,才能更好地发挥重力规则和空间规则的威力,才能达到极强的视觉效果。
其三,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原则。
剑对剑,徒手对徒手,都被无情碾压。
公孙长空败得无话可说。
……
客观而言,公孙长空根本无力与凌九霄争锋。
对战策略、对敌经验、武力、智力…都被按在地上狠狠摩擦。
若非其人品尚可,绝无可能全身而退。
赌战嘛,受伤甚至残废都在所难免。
就算真的打残了公孙长空,有留影石这个证物,有聂仲昆这个证人,公孙家族在明面上也拿凌九霄无可奈何。
当然,前提是不能打死。
凌九霄肯轻易放过公孙长空,脾性对口只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天精陨石尚未到手,不宜过早跟公孙家族交恶;原因之三,十九公主赋予的刺探敌情的任务尚未完成,不宜太早打草惊蛇。
为获得天精硅胶而赌战公孙长空,合情合理。
若是做得太过分,公孙家族岂能坐视不管?
一旦族中长老出马,凌九霄哪里还有机会获得天精陨石?一旦彻底惹怒公孙家族,哪有机会深入公孙家族刺探敌情?
小不忍则乱大谋。
凌九霄一向善于隐忍。
……
一席长谈,一番畅饮,宾主尽欢。
公孙长空是有大气魄之人。
三招惨败,丢了面子。
失去五万斤天精硅胶,更是失了里子。
但他却结识了一位前途无量的妖孽人物。
这让他感觉这一波并不亏。
招揽厉害人物,不正是家族一直‘蜗居’生死谷的原因所在么?若是邀得凌九霄加入生死谷,面子里子不都一起回来了?
退一步说。
即便凌九霄无意加入公孙家族,与其结交也是利大于弊不是?至少,碍于自已的面子,他成长起来后不会与公孙家族交恶不是?
以五万斤天精硅胶换得凌九霄的友情。
公孙长空认为值!
真值!
天精硅胶虽说珍贵,但公孙家族并不稀罕。
跟凌九霄这样的妖孽人物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身为第一序列继位人,公孙长空有权处理天精硅胶的归宿。当然,数量不能太过庞大。
至于战败丢失的面子,根本无关紧要。
自已那一番陈述,主要目的不就是为了突显凌九霄的强大么?败给如此逆天人物,不是很正常么?
谁会耻笑?
谁敢耻笑?
你行你来!
……
带着公孙长空的信物和他的依依不舍,凌九霄率众直奔不死城。
不死城,盛产天精陨石。
说是一座城,其实只是几间石屋。
村民近百,皆是公孙家族族人。
由于该地时常天降陨石,是以这些房屋皆由坚固的天精陨石修建而成。
以天精陨石修建而成的石屋,根本无惧陨石重击。
每每陨石降临,都会砸死花草树木无数,而唯有石屋屹立千年不倒。
所以,得名不死城。
能将坚固的天精陨石打造成石屋,公孙家族的祖上定然出现过非常厉害的大人物。
虽说饱受陨石摧残,但石屋仍能屹立千年不倒,天精陨石的耐操性可见一斑。舍得以珍贵的天精陨石建造石屋,公孙家族的富足不言而喻。
……
公孙家族在罗刹海只有十数名族人,而在不死城的族人却多达百人。
这是为何?
罗刹海的天硅胶是自然生长,且非常集中。
因此只须少许人看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