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哥谭

“你到底来不来?”

“放心吧,我马上就到!”

说是马上到,阳太毕竟不是超人,可以瞬间前往地球的任何地方,他还是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这才来到了鼎鼎大名的哥谭。

所谓的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哪怕是大白天的,走进这里,都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

天空中总是一大堆阴云,哥特型的建筑也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仅仅是在这座城市中,就让人的心情不愉快了起来。

实际上,哥谭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地位上,在这个世界的阿美都称得上是举足轻重。

一开始的哥谭市在蝙蝠侠的个人漫画中,甚至本来对应的就是纽约,虽然后来因为超级英雄太多,世界观的融合让哥谭成为了独立的城市,却也并没有减少它的繁华。

只不过哥谭的繁华嘛,完全可以理解为黑道社会的繁华,或者可以说,整个阿美无论是走私,军火,渎品,这些玩意儿可以说全都是从哥谭这个城市进入的。

这也难怪,蝙蝠侠花了半辈子的时间,也没办法把哥谭给清理干净了,人家就是靠着这些黑道业务来提高整个城市的gd呢。

把那群黑道老大送到了监狱里的结果,就是整个哥谭群魔乱舞,你方唱罢我登场,完全变成了一个混乱的世界。

毕竟老大没了,其他小弟自然想上位,结果小弟上位不久,就被蝙蝠侠送进监狱了。

什么罗马人,什么红头套,那真是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了瓢,一个接一个地冒了出来。

所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看着你,又有一句话叫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总之,因为蝙蝠侠打乱了黑道的秩序,导致了哥谭的混乱,又吸引或者说是制造一大批的神经病。

于是经过了十几年的努力之后,蝙蝠侠终于将所谓的黑道城市治理成了着名的疯子城市。